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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南明警方:“花果园一家四口被杀”布谣者已被行拘

[ 发表时间:2017-08-04 20:08:45   ]

中新网贵州新闻8月4日电 (记者 张伟 通讯员 黄河)针对网传“花果园一家四口被杀”的谣言,为避免造成社会恐慌,贵阳市南明公安分局第一时间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发布辟谣申明。同时,警方主动出击,迅速将违法人员身份信息落地确认,并于8月4日13时将尹某、王某查获。

两名违法人员均对自己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南明警方已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尹某、王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南明警方提醒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做文明守法好网民。

根据现行刑法第291条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完)

【编辑:周娴】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