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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群鸽子“掩护”下 三男子非法贩卖珍贵猛禽鵟

[ 发表时间:2017-08-26 11:05:51   ]

众所周知,国家珍贵野生动物不能随意猎捕。昨日,三男子因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鵟”,被渝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渝北区检察院两江新区检察室介绍,去年10月12日,根据群众报警,潼南区公安分局群力派出所民警和潼南区森林公安警察,将涉嫌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周某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马某(另案处理)抓获,并传唤另一嫌疑人魏某接受调查。一个月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河北邢台自首。

经渝北区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魏某、周某收购、出售的13只“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其中2只死亡,存活的11只放生。

犯罪嫌疑人指认涉案的鵟。渝北区检察院供图

宠物店卖家张某

明面上卖“萌物” 暗地里卖保护动物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然而这些鵟在犯罪嫌疑人手里如玩物一般,几经转手。

今年25岁的张某是河北邢台人,3年前开了一家卖宠物及宠物用品的网店,明里出售龙猫、土拨鼠、鸽子等“萌物”,暗地里却售卖保护动物。

2016年七八月份,魏某通过网店找到张某,自称要长期大量在线下购买鸽子。几次交易后,两人互加微信,魏某发现张某的朋友圈里晒了不少鵟的照片,于是便打起了它们的主意。

“我们只养着玩,不杀生。”张某说,他确实有鵟的货源,但安全起见不会随便交易。不过魏某需求心切,最后二人谈定250元一只,与鸽子混在一起发货。短短一个月,魏某通过张某处购买了40多只鵟,全都是用鸽子来打掩护。这些鵟通过客车,送到了魏某手中。

前3次买走44只鵟 被抓时还有22只在路上

转手倒卖的魏某

今年29岁的魏某是重庆潼南人,在被抓之时,他一方面是倒卖保护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是一起电缆被盗案的受害者。

据魏某交代,从去年9月到10月,他一共4次从张某处购买鵟,前3次买了44只,交易金额为20000元。第4次交易原定于10月中旬,但因魏某落网而告终。“第4次张某给我发了22只鵟,但我被抓了,这些鵟去了哪里我也不清楚。”

和张某所言不同,魏某自称是去年8月张某主动打电话给他,问他是否要买鵟。“我当时还担心如果被查到怎么办。”魏某说,对方说查到就不要接货了,于是二人便通过微信交谈,展开交易。

积极收购的周某

他做野生动物买卖 也常让患病女儿吃

61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已在潼南做了多年野生动物、药材生意。去年10月8日,他在收购麻芋子、地黄金的时候,遇到了魏某。魏某主动上前询问是否需要鵟,周某想都没想,便连说要。

被抓获那天上午,他和魏某已谈好了鵟的价格。其中11只活体鵟,按大小以260元-280元/斤的价格成交,死掉的2只合计500元。周某付给魏某3890元。

“如果交易成功,我正打算以330元-340元/斤的价格,卖给下家马某。”周某说,正当他和马某讨价还价时,就被警方抓获。

据周某的妻子介绍,周某做野生动物、药材生意,是因为女儿有精神疾病。在周某看来,野生动物和野生药材一样具有药用价值,便在买卖野生动物的同时,也将它们作为女儿的食物。虽是一番好心,但建立在违法与无知之上,则让人痛心。

■检察官说法

非法捕杀收售珍贵野生动物

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渝北区检察院介绍,下属两江新区检察室负责专门办理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辖区的环保案件。

自去年12月底成立至今年6月,该检察室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7件77人,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4.3%。

其中,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件39人,涉及污染环境案10件14人,涉及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5件8人,涉及非法狩猎案3件5人。

检察官提醒,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本报记者 钱也

实习生 谭永红

猛禽,形似鹰。在我国分布较广的普通鵟,体长约51㎝。通体羽毛褐色,尾部稍淡,两翼下各有一白色横斑,飞时显露似鸢,但尾圆而不分叉。常翱翔高空,或栖止于田野高树和电杆上。主食鼠类,为农田益鸟。

编辑:孟令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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