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公众号   更新日志   视频教程   购买积分   购买会员   购买记录      
微信新闻
本站新闻
互联网新闻

电商法为微商和个人代购转型指明方向

[ 发表时间:2019-01-02 11:13:02   ]

一、卖货需登记:电商法明确,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个人网站等方式从事销售经营活动的个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依法纳税。例如,过去可随便在朋友圈卖网红小龙虾、脏脏包都没人管,《电商法》实施后则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否则会受到处罚。

二、依法纳税义务:按照《电商法》规定,包括微商和代购者在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照税收的规定,申办税务登记。

三、承担物流风险:《电商法》规定电商经营者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配送中的货损由微商和代购承担。

四、出具购物凭证或发票。《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也就是说微商、代购等卖了产品、提供了服务都要出具发票或服务单据。

……

其他的规定先不说,仅凭这几条,以宝妈为主体的微商和个人代购有多少能达标?

让微商和代购们按上述要求办手续,做正规的买卖并不现实。因为微商和代购的主体是宝妈,她们做微商、做海淘代购图的就是少投资、不正规、无监管、不纳税,利润来源就是赚差价、正品假货掺着卖。你要她们都去开公司、做个体户或者在淘宝之类的电商平台开店,还要纳税、出发票显然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