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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全警上路管交通”严查违法行为

[ 发表时间:2018-11-29 09:35:09   ]

即日起,本市公安机关将开展“全警上路管交通”行动,进一步推动全市道路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自10月24日全市开展道路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以来,在交警部门的牵头下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各委办局严格按照全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紧紧把握“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着眼市民出行需求,强力治理各类交通乱象,取得显著成效。

“百日行动”集中治理五大交通乱象

截至11月27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2万余件。其中,现场处罚7.3万余件,假牌、套牌、假证114件,酒(醉)毒驾659件,行政拘留454人,违法停车93662件,摩托车(电动车)违法5590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和行人交通违法3044件,驾车接打手持电话1563件,车窗抛物103件,随意变更车道572件;清理私设的各类停车器1000余处,清除各种私设广告牌匾、条幅、道旗260处、330条,规范占道设置的彩虹门30个,拆除私搭乱建400余平方米;维修损坏标志33处,查扣非法营运车辆45台、无从业资格证网约车3台。

本次行动主要采取多警种、兵团式协同合成作战模式,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兼顾社会面秩序管控,聚焦“亮化”百日行动中确定的“违法停车、占用人行步道、摩电车骑行、交通陋习、非法中介”五大交通乱象,集中时间、警力、精力,依法开展理性、规范、文明的治理,切实使“停车有序不乱放,人行步道通行畅,乘车都系安全带,不打手机把路看,按道行驶不抢行,不乱抛物讲文明”成为文明大连建设的新标签。

增强市民出行满意度和幸福感

交警、巡警、刑警、治安、特警、禁毒及各区市县(分)公安局、辖区派出所等警种,将采取分段包干、联合作战的方式,以常态化打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实行实名路长管理。着力围绕市区30条示范路街、各区市县(先导区)划定的2条市区重点路街的人行步道、商圈集贸市场附近道路、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和各交通枢纽场站,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公安部门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理人行步道上各类私设停车器、私划停车位、占用盲道等私圈乱占行为;全面清理在信号灯杆、各标志标牌上乱粘贴广告现象;全力查处行车中接打手机(玩手机)、车窗抛物、随意变更车道、不系安全带、逆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乱鸣号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从事买分卖分、代人销分、违规代办、哄抬费用等非法中介及涉黑涉恶势力和充当“保护伞”行为;以及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违法、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表示,开展“全警上路管交通”行动,就是要充分借助全警的力量,对大连城市交通进行治堵、缓堵,确保畅通,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象进行清查治理,切实通过开展集中管控行动,力争打掉一批、抓捕一批、拘留一批、震慑一批涉及交通违法、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行为,确保“亮化”百日行动打出声威、打出阵势、打出成效,让广大市民在平安出行中增强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岳宇艳

17个小时接到303件举报,已审核178件

1720元奖给62件交通违法举报

晨报讯(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岳宇艳) 11月2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首日实施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广大市民热情高涨,举报数量数倍地攀升。从11月26日零时至17时,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共接到群众举报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3件,以往举报的违法数量日均20余件。

据了解,在已经审核的178件举报的违法行为中,确认达到奖励标准的有62件,奖励金额为1720元。一名举报人获得最高奖励为240元。民警对举报的违法行为统计分析发现,违法行为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逆向行驶86件;实线并道44起;违反禁令标志掉头27件。其中,在中山路星海公园正门前、西北路与川岭路交叉路口等路段,市民举报违法掉头行为较集中。

为深入推进全市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切实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监督城市交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构建社会共建共治共管的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从11月26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坚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原则,对本市中心城区(含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园区)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并给予严厉查处和打击。

在微信举报平台的留言板中,市民对有奖举报给予高度肯定,纷纷表示“整治交通违法乱象人人有责”。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根据市民举报集中的路段及违法行为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