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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公布小学招生方案 7所学校对房产有附加要求

[ 发表时间:2018-05-28 10:13:45   ]

厦门日报讯 集美区小学招生方案昨日公布,户籍人口要网上报名,7所学校招生有附加条件。此外,集美区小升初方案也同步出炉。

今年集美区小学招生,集美区户籍人口上学,需要先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是2018年5月30日至6月3日,可到网址www.ixm.gov.cn或“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现场办理入学手续时间为2018年7月8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片区小学办理。

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学生、人才子女、军人子女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日、7月8日、7月9日。

集美区小学报名,不需要孩子前往。

户籍人口 七校执行“六年一学位”

小学按照划定的片区招收片区内的孩子,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的孩子。

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小学片区,要看“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不过,7所学校,即集美小学、曾营小学、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康城小学、杏东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集美第二小学,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7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上述租住房屋仅指租住单位的直管公房)。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这项规定自2018年5月25日起执行,此前已完成产权登记的除外,在此时间之后完成产权登记的必须符合该规定。

集体户口 遵循相对就近原则

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定片区安排入学。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曾营小学、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杏东小学、康城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不安排集体户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