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公众号   更新日志   视频教程   购买积分   购买会员   购买记录      
微信新闻
本站新闻
互联网新闻

广西居民用电有优惠 相关业务办理将于4月底结束

[ 发表时间:2018-04-11 12:05:42   ]

中新网广西新闻4月11日电(毛雨贤)今年年初,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印发《关于对“一户一表”居民实施用电促销政策的通知》(桂价格〔2018〕4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区“一户一表”居民电力用户实行用电促销政策,符合促销条件的居民用户每度电将可优惠0.2元。截至目前,已有不少居民电力用户前往各地供电营业厅办理。供电部门提醒,按照《通知》规定,此项用电优惠业务办理将于4月30日结束,请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抓紧时间到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

《通知》明确,2017年12月31日前已用电的用户,在2018年4月30日前结清欠费和一次性预存电费不少于2479.35元,并签订相关协议便可以享受用电优惠。而2018年1月1日起新报装用电的用户,在结清欠费、本年用电后4个月内(不超过2018年12月31日)一次性预付电费2479.35元,并签订相关协议,也可以享受用电促销政策。

《通知》指出,促销政策的电价以年度计算,执行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抄见电量执行,具体以供电企业的抄表周期为准。根据自愿参与原则,参与用电促销政策的居民在预存电费并签订相关协议后,本年累计用电量超过4500度的部分,执行电价为每度0.6283 元(原第三档居民阶梯电价为每度0.8283元)。不参与用电促销政策的居民,则继续执行现行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供电部门提示,想要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居民,户主本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明直接到南方电网广西公司任何一个供电服务营业厅办理,签订2018年用电促销活动协议、预付费装置补充协议。对于非户主用户,只需持户主的委托代办材料及代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即可办理。同时,居民可以通过关注绑定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查询上一年度家庭用电量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考虑是否办理。

为提高用电优惠业务办理效率,供电部门建议首先通过微信、支付宝、自助服务终端等远程服务渠道预存足额电费,以及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一份(需把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然后再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详尽事宜可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或到供电营业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