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侦查发现,被害人李先生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搜索后,发现“附近的人”中有一“美女”,其“个性签名”中隐含提供色情服务的内容。添加为好友后,对方就发来“服务价目表”。经进一步沟通,双方谈妥价钱,之后“美女”假借车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让李先生通过“二维码”不断支付钱款。李先生到宾馆开了房间,并将定位信息发给对方,但对方久等不来,再联系时,却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