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邹联朝、曹中南、谢横松、邹联斌、谭鹏、邹平峰等人抢劫一案,当庭作出了判决。
该案主犯邹联朝,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4年不等的刑罚。
法院查明:湖南新化人邹联朝纠集同乡曹中南等人,在长沙多次实施抢劫行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典型的恶势力团伙。2018年7月17日至8月13日期间,邹联朝等人分别在望城区、雨花区、长沙县等地冒用他人身份在宾馆开房,通过微信招嫖方式将失足妇女骗至房内,以殴打或持刀威胁等方式抢劫多名失足妇女共计32100余元,所获赃款均被邹联朝等人挥霍。
望城区法院院长李才坤表示,望城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的惩处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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