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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本月起可购买

[ 发表时间:2017-12-03 08:44:06   ]

本报讯 (记者 杨永芹)重庆日报记者从重庆高速集团获悉,从12月1日起,市民可以购买“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最早生效日期为2018年1月1日零时。

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我市将正式取消主城区路桥通行费,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的成渝、渝遂、渝涪、渝邻、渝黔、渝湘等6条射线高速公路,将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对通过车辆按次现场收取通行费。

对频繁通行绕城高速及以内6条射线高速公路主线站的车辆,车主可自主选择“次费”或“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

想购买套餐的用户,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购买:微信公众号“重庆高速ETC”,www.gs12122.com网站或到重庆ETC自营网点。

重庆高速集团称,用户自愿购买“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不区分车籍所在地,但须为通渝记账卡用户。

通渝记账卡是指由重庆高速公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缴纳功能的智能卡,卡面有“通渝卡”、“记账”等字样。而通渝记账卡用户是指已办理“重庆高速ETC”业务的客车或“重庆高速货车非现金支付卡”业务的货车,并且持有通渝记账卡的用户。

未办理“重庆高速ETC”业务或“重庆高速货车非现金支付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行驶证、交通信息卡(重庆籍车辆须携带)前往重庆ETC任一网点办理。

车主如何选择“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或次费?

重庆高速集团称,通行绕城高速及以内6条射线高速公路频率不高的车主,建议选择“次费”。频繁通行绕城高速及以内6条射线高速公路,预计年累计通行“次费”高于原年费标准的,建议缴纳“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分四档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