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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专项监管覆盖2356家单位

[ 发表时间:2017-10-25 09:15:13   ]

市物价局日前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市场价格监管专项行动,对2356家单位进行检查,挽回消费者损失2万余元。监督:办结388件各类投诉件

在专项行动期间,市物价局以“未雨绸缪、防范在前”为原则,切实履行“政策宣传提醒到位、监测跟踪引导到位、应急执法处置到位、情况汇总上报到位”,实行了市场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每天派专人深入农贸市场、平价菜店、蔬菜批发市场进行市场巡视。

同时,对停车场、旅游景区、商场超市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的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向各类经营者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一万余份,利用广播、365微信平台、移动公交、社区大屏全天候滚动播发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引导群众“价比三家”理性消费。

全市价格部门共对旅游、交通、商贸流通及餐饮娱乐等价格纠纷易发领域的2356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接到群众各类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416件,其中388件已在第一时间得到办结回复。价格投诉数量小幅下降。通过查处举报,挽回消费者损失2万余元,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正能量。案例一:养殖区收费未公示 处理:责令立即整改

10月4日,“庄河生活”微博发布一条消息,称庄河滨海路黑岛路段有“坑”。在微博中,网友反映,该路段是修了个类似服务区的观景台,那里有台阶可以下到路边海滩上,只要下去就20元一人,希望相关部门重视此事。

经查实上述海域为养殖区,在显著位置设有“禁止游客进入”的公示牌。检查人员随即向海边游客进行了解得知:若游客进入养殖区,只拍照不赶海则不收费;如果退潮后捡拾海产品,则按照20元/人的标准收费。

经调查,该养殖区没有收费公示。检查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该养殖户当天下午就在赶海区显著位置进行了简单公示,标明了收费标准,并于次日立即制作了制式价费公示牌。案例二:海鲜没上桌不让退 处理:责令返还餐费

10月 2日,市物价局接到12345平台转办的投诉事件,外地游客吉先生称在友好广场附近的一家海鲜大排档就餐时,发现该店没有明码标价,海鲜称重的重量也没有告知,一共花费了535元,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处。

接到投诉后,市物价局第一时间对该饭店进行了检查。经查该饭店对所有海鲜均进行了明码标价,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符。该投诉人实际消费451元,所点菜品为小海鲜拼盘、螃蟹、海螺、八爪鱼等,小海鲜拼盘上桌后消费者感觉量有点大,吃不了,就想退掉螃蟹,商家告知螃蟹已下锅,不能退,因此产生纠纷。

 

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考虑到外地游客来连的消费体验和大连的旅游形象,现场用微信转账的方式退还消费者200元。 半岛晨报、海力网首席记者王博文

编辑:郝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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