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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 互联网群组不再是“法外之地”

[ 发表时间:2017-10-07 07:15:56   ]

□本报记者郭铭华那可

“群里的朋友们注意啦!今后发微信一定要注意:政治敏感话题不发,不信谣不传谣,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军事资料、新闻不发,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未经核实的各种形式的募捐不发。”连日来,各种微信群组的群友们,都收到了群主“八不发”的“喊话”,类似要求也在朋友圈“刷屏”。

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为依据,延续了此前颁布的多项管理规定的原则,吸收了去年以来推动互联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实践探索经验,意味着依法管理互联网群组趋于成熟。

“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群组新规来了,谁都不能独善其身,那就让我们听听大家怎么说。

“最牛”群主齐发声:

遵纪守法利人利己凝聚社会和谐正能量

由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举办的“宝宇杯”2016龙江最牛群主评选活动,吸引了3000余名群主报名,并有100名群主入围。张宇晖是“爱生活”微信群的群主,也是一名名副其实的“最牛群主”,以微信为纽带传递着爱家乡、爱生活的理念。

尽管微信社群众多,可是“爱生活”还是有很多与众不同的地方。“2013年,在微信刚刚兴起可以建群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的老朋友们用网络‘牵’在了一起。”率先成为使用微信群的一批人,张宇晖组建的“爱生活”如今已发展成为500人的大群。

群里的人来自各行各业,天南海北,但作为群主,张宇晖始终坚持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才能入群。“标准有两个,一是每一位都是我相识的;二是每一位都与哈尔滨结缘。”

他告诉记者,入群有标准,群员更要守规则。“一直以来,我都要求群员不能发表不利于社会和谐的言论,不允许转发传播谣言和不确实的消息。一旦发现群员有此种情况,坚决要把这个人清除出群。”

群聚群议时,如果有偏激或者负能量的话语出现,张宇晖会先开导;如果还是不听,他就行使群主权利将其退群。“1·2仓库大火和天价鱼事件后,群里乱开了锅,当有些谣言出现时,我感到必须出手了,正本清源。我传递的是对家乡的爱,这一点群员们也能理解。”

张宇晖表示,国家发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合民意,“特别是像我这样的群主,以前都是以个人名义不让群员发表不良信息,现在国家有了明确规定,也就有法有规可依,更便于规范管理微信群。”

他还向记者举例说,已经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在了“爱生活”群里,让群员了解、认知、认可这一规定,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和重要性,同时还参照《规定》要求对有些群员进行了调整。

他说:“群,是需要管理和引导的。‘爱生活’是讲政治、爱党爱国、充满爱心的微信群,我们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建群宗旨。《规定》出台后,微信群不仅仅是大家交流的载体,更应是传播正能量的平台。”

作为获得“金牛奖”之一的最牛群主赵君,是2个精英群、8个普通群、2000多群友的“头儿”。

“有险必救,有难必帮,传递正能量,做优秀卡车司机。”赵君肤色略黑,一身休闲装扮,朴实的他叫响的这句话也是“东北卡车兄弟联盟”坚守的原则。

赵君告诉记者,“东北卡车兄弟联盟”群是2015年9月建立的,一个群主n个帮,2个精英群、8个普通群、2000多群友光靠一个群主根本管理不过来。可是根本不用担心,赵君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管理方法,他有三个副群主,每个群都有专门的管理员。

赵君还利用微信的“小秘书”功能来掌握每个群的活跃度,以及每个群友的发言数量。加入群的新人必须按照“编号+姓名+手机+地址”的方式注册,这样便于管理,也方便大家互帮互助。原则上群里是不许发布广告的,为了满足群友这方面的需求,赵君特意设立了公众号,在那里提供二手车买卖、货源、修车等信息。

入选“最牛群主”百强的“法学苑”群主王本瑞,是黑龙江大学法学院500多名校友的“大师兄”。他说,早在《规定》公布之前,他就敏锐觉察到互联网群组可能涉及到的风险,设置了如群成员实名认证、禁发不良信息等条款。

近日《规定》公布给学习法律专业的他很多启发和思考。王本瑞说,他所认识的绝大多数群主和群成员,都能第一时间学习领会《规定》内容,但也有少数人对《规定》理解偏颇,认为过严的管理会使微信群丧失活力,这“一张一弛”中涉及的是复杂社会学问题。王本瑞说,微信群作为一种新鲜事物,发展迅速,很快深入到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中,但国家对其监管一直处于滞后状态,基于微信平台的管理方式也相当简单粗糙。他举例说,自己是一群之主,但处理群内问题的时候却发现,所能做的只有清除出群一个选项。

王本瑞说,《规定》的推出首先是一个契机,让大家意识到“微信群”并不是逍遥法外的“飞地”,从群主到群成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明晰群主所担负的责任十分有必要,如只建不管、毫无责任的“僵尸群”、“谣言群”都应该予以清除;更重要的一点是《规定》出台后,期待相关部门能继续出台更细致的配套法律法规,让互联网群组管理在细端末节更具操作性,宽严得当的管理能够在净化网络的同时,尽可能保护互联网群组的活跃功能。

专家学者谈“规”说“变”

社会学家:《规定》呈现三大亮点提高社会治理效率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张斐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针对《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颁布和实施,从网络社会和社会治理创新的视角提出三个亮点。

一是从“宏观”到“具体”,《规定》正式将互联网用户公众平台、互联网群组,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群组纳入到社会治理的体系中。“去年已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从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等高度将网络安全纳入到社会治理体系中,而《规定》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移动互联网、公众平台、网络群组等新兴的网络平台和群体给予更为细致的关注和管理。”他认为,在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公众通过论坛、自媒体公众平台、微信、微博、网络群组等途径进行信息交流、社会交往甚至处理公务,是网络社会中的必要组成部分,相当多的网民通过互联网公众平台表达观点、态度,这充分体现了网络社会为公民实施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甚至监督权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现象,比如为博眼球无道德底线的“标题党”、为获得关注度的“微信拉票”、蛊惑人心的“网络谣言”等等。“《规定》对于这些不良社会现象给予有力的打击,对净化互联网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从‘管制’到‘管理’,《规定》对互联网群组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作了大胆的改革,具有先进的社会治理创新的思维。”张斐男向记者解释道,例如《规定》第六条提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根据信用等级提供相应服务”,明确将“信用管理”应用在互联网公众平台服务中;第十四条提出“鼓励……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强调了互联网平台、社会组织和公众的责任意识和自治权限。总的来说,《规定》改变了原来的仅仅把社会成员、尤其是广大网民作为管控对象的传统管制模式。根据互联网发展情况,特别是近年来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针对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快速性、互动性、不确定性等特点,出现了各种危害网络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等问题,变一味的删帖、关停等“管制”手段为高效的“管理”手段,尝试建立起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互联网平台和广大网民以及其他社会成员才能形成一种高效率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张斐男提出,第三个亮点就是从“权利”到“责任”,《规定》赋予了公众平台更多的权利,同时强调了公众平台的主体责任,权责明确,把互联网公众平台从单纯的利益获得者变为具有社会责任的组织。“《规定》第九条明确了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者必须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第十一条平台需检测管理本平台的相关信息,第十二条规定对各种互动功能进行安全评估,这些具体的规定为互联网公众账号平台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服务规范,确保了平台用户的切身利益,同时也规定了平台具有一定的管理、监督、控制的权力。”为此,他认为,权责对等一方面提高了互联网公众账号平台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为各种互联网平台自身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指导,更为重要的是强调平台在社会治理中的权力和义务,有效地提高了社会治理效率,为新媒体时代下对互联网空间实施有效的社会治理提供了基础条件。

专业律师:《规定》犹如洁净系统保护绝大多数网民的合法正当权益

黑龙江良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介绍,近年来,互联网宣传和新媒体应用不断更新变化,以互联网群组为传播途径的社会化信息传播大量冲击互联网平台,供大于求的信息奔腾而出。与此现象相伴大量失实互联网信息、畸形发展的互联网经济形态愈演愈烈,已然成为误导公众“三观”和社会舆论的隐形公害。信息流通泥沙俱下,百姓对于互联网群组加强管理呼声不断。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互联网群组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做出限制。尤其是网络信息发布、运营安全管理、群组建立和管理者责任、群组成员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而可行的规范指引,犹如一股清流净化互联网空间。

黑龙江擎雨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万春认为,《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上限、个人建群上限和参加群数上限。同时,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设置唯一群组识别编码。《规定》充分体现了宪法法律所保障的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与网络治理相辅相成。即让绝大多数的网民用好网络宣传,确保网民的合法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又同时打击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群组从事违法行为。《规定》犹如洁净系统,对互联网用户信息传播做到信息杂质净化目的,为互联网更积极、更健康的发展做出良好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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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主和群成员能做啥,不能做啥?

能做的事——

★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旨在促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为广大网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所以,在群内讨论和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群内理性互动

群主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举报违法违规信息

群主在群中要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及时劝诫制止或者清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群成员。群成员也有义务举报群内的违法违规信息。

★及时“踢出”违规群友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如果群里面有一个老发违法信息的“猪队友”,作为群主和群众,最好还是及时把“猪队友”踢出群。

★发放小额红包

发红包是不少微信群群友津津乐道的事。而红包作为群友间联络感情的一种方式,小额发放供群友一乐也是可以的。

不能做的事——

●散发黄赌毒信息

微信在给人们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成了不少别有用心人士的觊觎之地。甚至有不少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微信群散发黄、赌、毒信息,这是此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严厉禁止的!也是群主和群众需要在群内格外留意的!

●传播暴力恐怖和谣言诈骗信息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而暴力恐怖和谣言诈骗显然属于这一类信息。

●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

目前,有微信、微博、贴吧平台存在一些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面对这种情况,需要追究发布平台的责任。当然群主和群成员也有维护群内公序良俗的责任。

●发布机密信息

对于不少公务员建立的工作群,涉及国家和工作单位的机密信息不要乱发,哪怕一对一发也不妥,信息网络时代都有被记录和泄密的可能。

●向特定对象发放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