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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中院精心打造“四平台”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 发表时间:2018-08-29 11:32:16   ]

中新网广西新闻8月29日电(曾庆斌 张婕)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打造“特色审判”、“规范管理”、“多元联动”、“法制教育”四平台,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利益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5年至2018年7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一、二审涉未成年人利益家事案件6064件,审结5154件,调解1478件,撤诉722件;受理一、二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13件982人,审结656件961人。

一是创设“特色审判平台”,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社会和法律效果。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根据审判、调解、心理疏导、儿童观察、家暴临时庇护、行使探视权的需要将家事少年审判场所划分出上述多个功能区。家事案件审理设有专门的沙盘推演心理评估室、儿童观察室、家暴临时庇护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划分了“圆桌法庭”、“心灵港湾”、“成长加油站”和“安逸阁”等四个功能区。目前,全市已具备专门的家事少年审判机构5个、审判合议庭19个、法官38名、家事调查员108名、家事调解员78名,心理疏导员28名,形成较为规范、专业的办案体系。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平台”,构建颇具特色的专业化审理模式。在家事少年审判的基本原则、特殊案件流程、证据制度等方面,柳州中院形成了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指导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家事调解、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反家庭暴力、回访帮扶等工作,更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把圆桌审判,陪审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心理矫正制度、合适成年人出庭制度等落实到审判活动当中。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坚决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在进行充分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努力降低刑罚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生活、工作、学习造成的负面影响,充分体现对未成人被告人轻缓化的量刑原则。

三是创新“多元联动平台”,推动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柳州中院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审判辅助工作,与17个相关部门通过“专业+联动”方式,构建多元化调处家事纠纷及未成年人案件机制,率先在全区构建了覆盖全市的家事纠纷及未成年人案件联动调处工作网络。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以“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载体,与团市委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心理矫正联动机制,根据案情需要和当事人申请,及时帮助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加大未成年缓刑犯回访帮教力度,联合司法局、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并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帮扶帮教,联系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如遇因案件造成生活来源、无人照理困境的,依法申请司法救助。2015年至今共帮教回访1000余人次。

四是依托“法制教育平台”,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依托集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和APP、微电影和视频六位一体的自媒体传播平台体系,通过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拍摄的《阿卓回家》、《荒港》、《爱的选择》等3部涉未成年人微电影,使法制宣传更加形象生动。其中,前两部微电影在全国法院第五届微电影评选中斩获十佳微电影(第一名)、最佳导演奖。同时,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作用,通过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夏令营、妇女儿童维权讲座以及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平台作用,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其教育影响,努力将教育基地打造成惠及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2015年至今,全市法院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5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约十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