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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舆情法治网上线启动仪式上 中央财经大学新闻传播系主任阐述“依法监督”价值观

[ 发表时间:2018-07-05 11:04:31   ]

《民主与法制》杂志与改革开放同行,与依法治国同步。这本刊物1979年8月在上海创刊,1990年迁到了北京。《民主与法制》是改革开放后创刊最早的老牌刊物,是唯一成为周刊的大牌刊物,当然也希望成为金牌刊物。《民主与法制》从当年创刊到现在,办刊的宗旨有两个:案件报道和监督监督。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每一年都有引发社会舆情的案件。当年还没有博客、微博、微信的时候,就引发了社会舆情。可见,社会舆情的出现,也是一种时代发展的必然现象。这几年,因为新媒体、自媒体的出现,引发了更多的社会舆情,比如“于欢杀人案”“陆勇代购案”。所有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和法、理、情有关。

20年前,央视《今日说法》创办的时候,每次在节目的最后,主持人都会说这样一句话“情理道理,明辨法理;谁是谁非,法断是非”。这句话说的就是法、理、情。法、理、情是什么呢?法就是法律,就是法规,就是法条,就是规则。而理就有三种:天理、常理和道理。而天理就是一种天然的理,是一种客观的规律,就是天经地义、与生俱来的理。“于欢杀人案”去年之所以引起很大的反响,是因为常理引发了全社会的议论与关注。常理是什么呢?常理就是一种自然的理,就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是一种内在的规律。除了天理和常理,还有一种浅显的道理。道理是一种必然的理,是一种发展规律,也就是有来有往、来而不往非礼也,也可以说是一种妇孺皆知、老少皆懂的理。所以,法、理、情中的理就是天理、常理和道理。情就是情理,上面讲到的这三种理实际上就是情理。所谓法、理、情,就是法理和情理之间的矛盾和纠结。因为不少案件与法、理、情有关,于是就引发了社会舆情,引发了社会关注,引发了全社会的争议。比如最近的一则新闻,一位65岁的老人,到果园里偷杨梅,从树上掉下来了,摔死了,他的家人去告这个果园,说是这棵树太好爬了。后来,法院判决公园承担5%的责任,许多网友对此表示不可思议。所以,所有引发社会舆情的案件一定是与法、理、情有关。所谓法、理、情,就是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了偏差,甚至出现了偏离的现象。也就是说,在这些案件中,因为和法、理、情有关的理,讲理不够,说理不够,谈理不够。因此,我们要重点思考如下三个问题:

第一,我们为什么要做舆论监督?

为什么要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是因为执法办案跟法理有关,跟科学立法有关,跟严格执法有关,跟公正司法有关,跟全民守法有关,最重要的是跟实体正义有关,跟程序正义有关,跟人权保障有关,跟司法改革有关,跟依法治国有关,所以必须要进行新闻舆论监督。监督批评是另一种弘扬正义、守护正义的方式,比如立法当中有不足,执法当中有不够,司法当中有不正,所以才需要舆论监督。

第二,我们要监督什么?

对法治报道来讲,尤其是对于今天刚刚上线的中国舆情法治网来说,将来必然要面对这个问题,也就是我们要监督什么。

在刑事案件当中,我们要监督的问题,既有定罪量刑的问题,也有证据事实的问题,还有主体客体的问题,更有程序正义、人权保障、司法公开的问题。总而言之,这一系列问题,对法治报道、中国舆情法治网来讲,都是跟法、理、情有关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值得监督,都值得关注。

第三,我们应该如何监督?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变化,舆论监督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如果说过去强调的是揭露式监督,那么现在强调的是引导式监督;如果说过去喜欢的是揭发式监督,那么现在弘扬的是建议式监督;如果说过去是追求揭丑式监督,那么现在倡导的是扬善式监督。这是舆论监督在新时代发生的重大变化,也是当下如何发展如何提升的机会。那么,在新时代,我们应该如何监督呢?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说理式监督。所谓说理,就是如何把天理、常理、道理和学理讲出来、说得好。正像翟惠生书记所说,当社会在哭的时候,媒体要做什么;当社会在笑的时候,媒体该怎么做。

二是普法式监督。一般来说,普法不是普及法律条款,而是普及法律原则。上一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曾经提出了法律上的三个原则:审慎原则、善意原则、谦抑原则。前两个原则好理解,对谦抑原则可能好多人不太明白。简而言之就是,能够用民事法律解决的问题就不要用刑事法律去解决,能够作为行政处理就不要作为法律处理,总之不要轻易动用国家机器来调整某种社会行为,这就是普法式监督。

三是典型式监督。刚才,翟惠生书记也提到,在监督报道之后要树立典型。那么,要树立什么典型?对于一个优秀的执法办案者来说,有三个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把办案当成力气活,只认法理,不讲情理。也就是机械地执法、教条地执法,只讲法律条文,不讲情理道理;第二个境界是,把办案当成技术活,也就是不仅仅办完案件,而是追求办对案件,既讲法理,又讲情理;第三个境界也就是最高的境界,是把办案当成良心活,也就是追求办好案件,凭良心去办案,以良心去执法。有一句耳熟能详的法律谚语,叫做善良的心就是最好的法律。

所以,要树立这样的典型,像在张高平叔侄案中的优秀检察官张飙同志那样,既讲严格执法,更讲公正司法,还讲善意执法,这就是既讲究法理,更讲情理的典型。无论是执法还是办案,我们就需要挖掘、树立、弘扬这样的典型,就要追求这样既讲法理,更讲情理的执法办案境界。

希望并期待刚刚诞生的中国舆情法治网能够成为既讲法理、更讲情理的网络媒体。

综上所述得出三个结论:一是所有的与法理情有关的案件都引发了社会舆情;二是所有引发社会舆情的案件都成了法治公开课;三是所有的法治公开课都促进了全民的法治思维。所谓法治思维,就是总书记对全国政法干警提出的希望和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感受呢?通过今天研讨会所强调和追求的监督、批评、扬善、说理,就可以让人民群众去真切的感受、真实的感受、真心的感受。

因为全国人民都希望感受到司法公开所体现的法律温度,司法公信所展现的法律温度,司法公正所呈现的法律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