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炫知传播力分析系统显示,今日互联网传播力前五名分别是:
序号 | 题目 | 首发媒体 | 传播力指数 | 地域 |
1 | “两名大学生轮滑567公里来京”引争论 | 北青网 | 3112 | 山东 |
2 | 医药代表要卖药?中办国办发文:禁止! | 新华网 | 3035 | 全国 |
3 | “双11”又将来临 10亿包裹“洪峰”如何疏解 | 经济参考报 | 2869 | 全国 |
4 | 全国楼市十一长假遇冷 体现“房住不炒”政策导向 | 北京晨报 | 1929 | 全国 |
5 | 68.4%受访者担心用人单位低缴社保会影响职工养老待遇 | 中青在线 | 1868 | 全国 |
□互联网新规开始施行:谁建群谁负责网民;互联网群组不再是“法外之地”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从10月8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开始施行。新规明确,互联网群组“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明确了互联网群组使用者需进行实名认证,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等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使用者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社科院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张斐男:从“管制”到“管理”,《规定》对互联网群组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作了大胆的改革,具有先进的社会治理创新的思维。
@黑龙江良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规定》充分体现了宪法法律所保障的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与网络治理相辅相成。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这是相关规定首次对“群主”的责任进行明确。群主和管理人员要强化自己的管理职责,不能只建而不管。
网民“王本瑞”:相关部门应继续出台更细致的配套法律,只有宽严得当的管理才能够在净化网络的同时,尽可能保护互联网群组的活跃性。
网民“尹富强”:若平台方能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使用者提供的身份信息的真伪,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将对欺骗行为的行为人具有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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