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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鼓励企业将“静态资产”转化为“动态资金”

[ 发表时间:2019-05-27 11:51:08   ]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质押、专利权质押的作用,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若干措施,增强企业自主造血能力,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指导企业梳理无形资产,激活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股权以及其他物权等,鼓励企业利用商标权、专利权、股权质押融资登记方式,开展无形资产经营,把无形资产由“静态资产”转化为“动态资金”,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利用现有的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抵押,办理一般抵押登记、浮动抵押登记、顺位抵押登记及重复抵押登记,实现动产抵押融资;指导农牧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开展农牧业生产的籽种、家禽、用具、牲畜、养殖户的鱼苗、水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等抵押融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简化登记手续,压缩办理时限。县级市场监管机关收到本辖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交的相关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并于24小时内公示;企业登记机关审核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需要用专利权融资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针对商标持有者,将指导其准备相关资料,提交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质押登记。同时,依托互联网开展在线办理和信息公示。(作者:彭娜 李延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