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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校学生犯罪比例走低 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增加

[ 发表时间:2019-05-31 17:40:16   ]

5月3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以及全省少年审判专业化机制建设的具体做法。 韩国健 摄

“近年来,利用网络交友平台,先在网上取得未成年人的信任,后在线下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明显增加。”韩芳丽介绍称,2018年,山东省判决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492起,其中,涉网络侵害的136件,占总数的27.6%。在全部的网络侵害案件中,通过“QQ”交友、群聊功能实施犯罪的69件,占50.7%,通过微信交友、摇一摇功能实施犯罪的49件,占36.1%。

该省审判机关对拐卖儿童、强奸、猥亵儿童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最低限度的容忍,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2018年,这类案件的重刑率为29.7%,比普通刑事案件高出22个百分点。

山东法院坚持结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打造以“审判机构多元化、审判制度规范化、刑罚适用轻刑化、帮教社会化、权益保护全面化”为特色的“山东少审品牌”。

韩芳丽表示,该省审判机关坚持推进少年审判改革,推行圆桌审判模式,调整法庭席位设置,审判人员、公诉人员、被告人、辩护人、合适成年人、心理咨询师等诉讼参与人围着圆桌而坐,营造兼具宽松和严肃的庭审气氛,减少了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的孤立感、恐惧感、紧张感和羞耻感,让其充分表达。另外,积极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跟踪帮教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色审判制度。

2019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建立了山东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库,依托山东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从全省律师队伍中遴选了首批50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奉献心和责任心、专业水平高的律师,为全省法院审理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