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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法院荣获桂林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

[ 发表时间:2019-05-16 11:22:34   ]

中新网广西新闻5月16日电(唐柳丽)桂林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日前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象山区法院执行局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局局长周浩荣获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个人三等功。

“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对广大群众作出的庄重承诺,也是全体执行干警遵从的使命。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的统一部署下,象山区法院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创新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以钢铁般的意志不断掀起执行风暴,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全体执行干警主动放弃双休日、节假日,他们熬红了双眼,在风雨里驰骋,在烈日里挥汗,夜以继日奋战在执行工作第一线,诠释了忠诚担当、敢打硬仗的执行攻坚精神,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通过了第三方评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6年以来,象山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725件,执结6145件,法定期限内实结案件5696件。执行结案率91.38%,执行到位金额78697.92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2.87%。近三年来没有因执行发生国家赔付的国家赔偿案件,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收案数、结案数、结案占比、法定期限内实结数四项指标均排列全市第一位。

近年来,象山区法院的执行创新和执行质效有目共睹,院党组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工作,倾全院之力,勠力同心,精心部署,持续攻坚。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不仅完成了“一案一账号”的全面铺开使用,“1+n”法院异地执行协作共赢平台,在国家级法院主流媒体《人民法院报》及“中国执行”微信公众号平台作为工作亮点向全国推广。引进第三方财产评估和拍卖,推送网拍557件,成交金额15558.92万元,标的物成交率78.15%,溢价38%,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565万元。

同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创新诉讼保全机制、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发挥“执转破”机制作用,将涉案标的1.7亿的系列案件转入执转破程序。成立“执行工作辅助中心”,将执行案件纳入统一管理指挥调度,实现了对执行现场的远程指挥、对各大银行账户的即时查询、以及银行账户远程扣划,形成执行事务一站式流程管理。提高执行威慑力,用足执行强制措施,依法打击拒执行为,2016年以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268人次,限制高消费2685人,限制出境35人,依法拘传老赖453人、拘留88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次,对拒不履行义务的2案2人依法定罪量刑,彰显了执行权威。大力开展执行宣传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019年以来,象山区法院坚持执行工作“不降温”,第一季度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8次,拘传拘留120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0人次,限制高消费446人次;查封动产、不动产200余宗;网络拍卖52件,成交金额466.62余万元;共执结案件260件,执行到位6234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象山区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会为契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巩固和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成果,确保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