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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中院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

[ 发表时间:2019-04-23 15:49:08   ]

中新网青海新闻4月22日电(韩鹤鸣 鲁丹阳)为全面加强法院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西宁中院高度重视创建、巩固工作,按照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思想教育、强化学习宣传,创建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杭旭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汉文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院领导为成员的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创建工作,切实形成院长统一领导、政治部主任总体负责、分管院领导齐抓共管、全院各部门分工参与、安排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思想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学习和教育放在首位,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章》《宪法》、省市党代会、全委会精神、省市民宗委会议精神和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知识等,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全院理论学习方案》中,对学习掌握民族宗教理论知识进行了安排。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注重“民族团结进步+”应用,在网络上及时传达学习《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4月18日,在夏都法院微信群下发通知,要求4个党支部、18个部门、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做好学习笔记,19日,在我院官方网站、法院内网、审务通手机客户端进行宣传《条例》、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把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的宣传教育,作为推动政治思想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干警树牢正确的民族团结进步观,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推动工作。3月2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宣传部长会议和统战部长民宗委主任(局长)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杭旭院长紧紧围绕会议主题,以省委王建军书记、市委王晓书记的工作要求为重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为大家做了深入细致的传达学习,并对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学习掌握好民族宗教政策基本理论知识,持续学习掌握和思考“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等内容,在我院网站发布了《“平语”近人——关于民族团结 习近平这样说》内容、西宁市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15条宣传标语,审判楼1-12层电梯口,更新张贴了巩固提升创城、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标语,促使全院干警思想上重视、言行上践行“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这一重要论断,实现全院干警100%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实现宣传教育100%全覆盖。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招录和培养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和法律人才,极大地调动了少数民族干警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激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