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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一男子在朋友圈里转发这个挣钱,结果被拘了......河北

[ 发表时间:2019-04-11 19:01:35   ]

“刷单、刷信誉”等行为本身就已被明令禁止,并非正当兼职。很多店铺为了刺激消费,冲击销量,采取了疯狂刷单的做法,而不法分子也瞄准这个时机,发布虚假任务实施刷单诈骗,有些人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在明知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的情况下,还帮助不法分子转发以赚取佣金。近日,深州警方查获了一起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赌博、网络刷单等违法信息的案件,抓获1名违法行为人。

近日,深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赌博、网络刷单等违法信息。刑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细致调查,最终确定违法行为人是深州镇某村的王某。

4月4日,办案民警依法将王某传唤至刑警大队,经询问,王某如实交待了自己在微信群中看到“转发得佣金”的信息后,在明知赌博、网络刷单是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的情况下,还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以赚取佣金的违法事实。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微信朋友圈发布哪些内容违法?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请立即停止在朋友圈中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