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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监管 促发展——记通化市医保局医疗保障工作

[ 发表时间:2019-04-11 13:24:58   ]

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1月23日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团结协作、按章办事、服务民生、保障有力”的工作主线,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组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确保了医疗保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突出重点抓监管。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关系着每一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市医疗保障局组建后,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放在工作首要位置,切实为全市人民群众守护好“病有所医”的钱袋子。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逐一现场排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充分发挥智能监控作用,在医药机构主要入口、收费结算窗口等重点区域同步在线监控,有效收集和锁定违法违规证据,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二是完善举报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平台,对举报线索建立台账,规范举报线索受理、交办、查处、反馈和保密等工作流程与工作机制,落实举报奖励政策。三是强化协议管理。严肃规范协议履约管理,医疗费初审率达到100%,住院抽查复审比例不低于5%。对违反协议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严打重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建立医保领域“黑名单”制度,曝光典型案例,加大对列入“黑名单”定点医药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处罚力度。

建章立制促发展。市医疗保障局作为新组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积极融入全市发展大局,立足工作职能,配合“五转”工作,围绕“康养通化”,全力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一是坚持依法行政。逐步完善修订我市医疗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对医疗保障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将医疗保障行政职权逐一厘清,确保执法人员按章办事、依法行政,堵住乱作为、不作为的制度漏洞,为全市医药机构健康稳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成长环境。二是坚持服务发展。以通化发展实际为出发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给予民营企业更优惠的政策和更宽松的条件。目前,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能力评估条件中,已经将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建筑使用面积从不小于80平方米降低到60平方米(如经营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的需再增加20平方米的独立经营区),将配备的药品种类从1500种以上降低到800种。将医药机构的运营时间从1年降低到6个月。而且不再要求医疗机构出具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同时向社会公开全部参评结果。通过助力医疗机构发展壮大,有效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水平,形成区域优势,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为“康养通化”奠定优质医疗基础。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