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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发布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二批)》的公告

[ 发表时间:2019-02-18 11:00:09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进行实名办税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二、对《清单》所列的办税事项,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托电子税务局,在实名办税的基础上,可通过邮寄配送等方式,实现《清单》所列事项的“最多跑一次”。

三、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gstax.gov.cn)查阅“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

四、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范围,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清单(第二批)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19年1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二批)

(8大类56个事项)

一、报告类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授权(委托)划缴税款协议

4.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扣缴报告

5.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6.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7.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

8.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

9.非居民合同项目报告

10.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

二、发票类

11.抄报税

12.发票真伪鉴别

三、申报类

13.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14.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15.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

16.整体转让在建工程土地增值税申报

17.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申报

18.环境保护税申报

1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

20.扣缴非居民增值税申报

四、优惠办理类

21.企业所得税优惠

22.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备案

23.资源税“灾害”减免核准

24.契税优惠备案

25.环境保护税优惠备案

五、出口退(免)税类

26.退税商店备案

27.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备案

28.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

29.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备案

30.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备案

31.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

32.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

33.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

34.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退税申报

35.延期申报退(免)税

36.退税代理机构离境退税结算

37.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

38.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调整

六、证明类

39.《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

40.《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开具

41.《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开具

42.《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

43.《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核销

44.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七、权益保护类

45.纳税信用补评

46.纳税信用复评

47.面对面咨询

48.公开涉税信息查询

49.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八、涉税专业服务类

50.税务师事务所(分所)行政登记

51.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行政登记

52.税务师事务所(分所)终止行政登记

5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报送

54.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

55.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

56.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二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二批)〉的公告》,为便于纳税人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和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工作要求,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营造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甘肃省税务局认真落实总局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已于2018年6月15日向社会公告。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根据税务总局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顺利推进,甘肃省税务局特制定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二批)》,共计8大类56个事项。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布了第二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此次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中,新增事项类别有优惠办理5项、出口退免税13项、权益保护5项、涉税专业服务7项。原有的报告类新增10项内容、发票类新增2项内容、申报类新增8项内容、证明类新增6项内容。为更好履行一次性告知,减少纳税人往返次数,甘肃省税务局也将通过省局网站、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网上学堂、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同步公布甘肃省税务局第二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方便纳税人的办税查询。

三、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实现方式

公告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依托电子税务局,在实名办税的基础上,采取邮寄配送等方式,实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