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提出了湖北乡村振兴“65432”重大行动:产业兴旺六大行动,生态宜居五大行动,乡风文明四大行动,治理有效三大行动,生活富裕两大行动。
行动确立了一系列具体目标:
产业兴旺有六大工程, 其中建设5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10条千(百)亿元特色农业产业链;建设20个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农村电商规模过千亿。
生态宜居有五大行动, 其中建成省级生态村1500个;建设2000个关丽乡村;建成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
乡风文明有四大行动, 其中保护和改造100个特色文化村和5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重点保护100个传统村落。
治理有效有三大行动, 其中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过5万元的村达到60%以上;“雪亮”工程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
生活富裕有两大行动,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过2万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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