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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警方加强烟花爆竹管理 助“南宁蓝”常驻

[ 发表时间:2019-02-06 12:38:00   ]

中新网广西新闻2月6日电(记者 林浩)广西南宁市公安局6日介绍,为了使“南宁蓝”常驻,让全体市民过上健康祥和、绿色环保的新春佳节,南宁警方依法加强管理,2月2日至5日12时,共办理违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1起,其中对单位处罚3起,对个人处罚18起。

不久前,南宁市人民政府举行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颁布的《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根据《规定》,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可在规定时间内燃放。南宁警方在节前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民警下社区、村屯宣传等形式,深入宣传《规定》,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过节,引导群众少放、不放烟花爆竹,为《规定》的有效执行奠定了基础。

但是,少数单位和个人怀着侥幸的心理,在禁放时段、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南宁警方依托巡防新机制快速反应,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其中,3个单位在禁放时段、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分别被依法处以100元至10000元罚款;15名个人在禁放时段、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分别被依法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南宁警方提醒全体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但噪音巨大,造成大气环境污染,还有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遵守《规定》的要求,不在禁放区、不在限放区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方也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依法及时查处违规单位和个人,对因违规燃放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