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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法院工作亮点回眸

[ 发表时间:2019-01-31 09:48:59   ]

2018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足音铿锵,亮点纷呈。

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488381件,审执结421318件,比2017年分别增长7.6%和1.9%,法官人均结案142.2件;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9807件,审执结8936件,同比分别增长14.8%和10.8%。

站在新起点,面对新挑战,全省法院是怎样认清大势、顺势而为?是如何探索创新?如何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如何深化改革、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本文为您逐一揭晓2018年全省法院“成绩单”。

强有力——严惩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

“高擎正义之剑,惩治犯罪,惩恶扬善”。全省法院通过公平公正的刑事审判活动,将各类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实现刑法对犯罪的制裁,惩恶扬善,匡扶正义,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建一方安宁。

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参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努力保障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群众安宁。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178件,判处罪犯29552人。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5843件8476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案件154件313人。严惩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组织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审结案件169件998人。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校园欺凌等犯罪案件451件503人。坚定不移惩治贪腐,依法审结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361件511人。

省法院加大人权保障力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对6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8989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同时,省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再审改判刑事案件42件,刘忠林被改判无罪,依法给予国家赔偿总额为近年来全国平反冤案最高值。金哲红再审改判无罪案入选“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聚焦】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战役的“主力军”,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治理工程,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用坚定的决心、无畏的勇气、有力的举措,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全省法院从重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47件,判处罪犯242人,白城史淼、四平孟庆革等重大案件审判取得较好效果。

省法院牵头制定涉黑涉恶案件20个常见罪名证据标准、办理“恶势力”“套路贷”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等司法政策,编发典型案例选编,为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提供法律政策支撑。同时,坚持“深挖根治”,深入开展“一案三查”,突出刑事案件、民间借贷、行政拆迁三类重点案件,组织全省法院对近3年的案件开展线索排查,加大对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共发现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34条。加强与政法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统一政策把握,统一法律适用,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理,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聚焦】

“9·22”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

2018年11月27日至29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所属六个基层法院分别对以被告人吴某为首的“9·22”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299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这是迄今为止吉林省法院系统宣判的涉案人数最多的电信诈骗案件。

被告人吴某在广东省佛山市、肇庆市等地通过QQ、微信等网络聊天工具以加好友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宣传、发送“重庆时时彩”等虚拟稳赚不赔的彩票购买计划并虚构网络高中奖信息等手段,诱骗被害人在其虚假平台充值投注,对被害人充值投注的资金采取拖延、限制提现、冻结、删除账户等方式将资金据为集团所有,并致使一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期间,为逃避打击,该诈骗集团又将部分犯罪窝点设在国外。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间,该诈骗集团共骗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53亿余元。

该案在白山市两级法院分别进行审理,依法对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吴某、主犯谭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孔某、杨某等28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对9名被告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对犯罪情节轻微的8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其中,对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11名被告人宣告缓刑。

【聚焦】

“三调查”“三步走”“四侧重”挽救失足少年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首创“微审判”理念,摸索出了“空竹式”少年审判工作模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连续5年呈下降趋势。被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西安区法院少年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案件时,坚持“三调查”“三步走”“四侧重”,“三调查”即向未成年被告人本人调查,向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调查其成长经历,委托社区矫正办公室对被告人的表现开展社会调查,有效保证法庭教育的针对性、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量刑的准确性。“三步走”即建帮教档案、与相关单位签订联合帮教协议、与在押未成年人沟通指导,真正做到帮助真心实意、教育入心入脑,有效减少了未成年人二次犯案率。“四侧重”即公诉人侧重揭露犯罪的危害性,法定代理人侧重进行亲情感召,辩护人侧重挽救的可塑性,审判长侧重剖析犯罪成因,努力形成教育合力,促使被告人真正知罪、认罪和悔罪。

激活力——服务保障吉林高质量发展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高质量发展需要硬环境,更需要良好的法治软环境。

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指示精神,以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助推吉林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服务、创新、开放、协调、争先”观念,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实现吉林法院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

2018年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97742件,结案标的额1208亿元,同比增长4.9%。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破产案件审判机制,运用重整、和解手段,审结破产案件168件。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审结金融纠纷案件9723件,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妥善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依法维护金融安全。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88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担保、股权质押案件46289件,助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企业权属争议、财产损害赔偿案件7938件。

保护好吉林的绿水青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的现实需要。

省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共28条具体服务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省82个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团队,审结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3551件。同时,为切实服务保障吉林高质量发展,省法院出台《为实现吉林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共20条,立足法院职能,明确提出把推动实现吉林高质量发展作为全省法院中心任务,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聚焦】

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成立

2018年12月26日,长春知识产权法庭落户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

作为东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法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的有力举措,是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服务保障吉林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对于在推动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寻求新突破,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集聚新动能,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中取得新进展,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在新时代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长春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吉林省辖区内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纠纷案件;发生在长春市辖区内的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发生在长春市辖区内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不服长春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聚焦】

服务金融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立足安商护商稳商,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保障企业发展、依法办案与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统一。

在吉林市地区,多家银行都保存着一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常见风险与防范》意见稿,该稿是吉林中院法官通过对近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金融机构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总结形成的一份以案释法指南,已然成为吉林市多家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秘笈”。同时,吉林中院注重发挥沟通平台作用,将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反馈金融机构,并建议金融机构完善内控机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有效降低金融机构诉讼风险。

时间就是金融企业的效益,为提高审判质效,吉林中院借鉴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果,对金融案件审理实施繁简分流制度,速裁案件审理周期为一个月。金融类案件进入立案程序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会被标上速裁标注。立案时未标注为速裁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符合速裁标准,报庭长审批后即时转为速裁案件。繁简分流已经成为法院依法服务金融企业的重要举措。

【聚焦】

发挥破产重整司法功能助力企业“重获新生”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依法妥善审理好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作为当前人民法院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通过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平现代钢铁公司曾为四平市重点民营企业,后因外部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不善导致企业停产三年多,出现严重资不抵债、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2016年,四平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四平某重型机械厂对该钢铁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对管理人依法履职尽责进行监督指导,并积极推动钢铁公司破产清算向破产重整转化,全力帮助破产企业存续发展。该钢铁公司恢复生产后,实现产值45亿元。

公信力——提高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

全省法院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矛盾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出为民便民新举措,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机制,努力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可感受。

省法院高度关注重点领域群众诉求,妥善审理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等案件8963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注重运用司法手段扶危济困,速审速执涉及脱贫攻坚、征地补偿、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3805件,对恶意欠薪的38名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0629件,和解解决比例64.5%。依法保障涉军停偿工作,213件涉军停偿案件全部办结,为驻吉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持。两起涉军停偿案件入选“全国涉军停偿十大典型案例”。

【聚焦】

全省法院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

2018年11月13日到2019年3月31日,省法院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全省法院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对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案件不及时立案、变相限制立案、拖延立案、拖延移送等不规范立案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不规范立案行为。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法院分别在立案第一庭、执行局、监察室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处理情况在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公示。省法院监察室对全部举报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投诉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回访。省法院还成立专项督察小组,不定期地持续对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专项督察、审务督察和明察暗访,并主动邀请媒体记者、社会公众等参与,加大曝光力度,敢于揭短亮丑,不留死角。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设专人对立案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即时跟踪比对、分析研判、提醒调度,发现数据异常的,随时启动对相关法院的专项检查,查找是否存在不规范立案的线索。从收结案情况看,2018年12月,全省法院新收案件40106件,同比上升198.7%,占2018年月均新收案数的106.9%,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聚焦】

“让当事人只跑一次”跑出便民“加速度”

诉讼手册显威力、网上立案加速度、立案指南补短板、诉讼服务全方位、缴费方式获称赞。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守“让当事人只跑一次”承诺,创新拓展立案庭服务职能,多措并举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立案庭服务理念、服务机制、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被评为“第六届吉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通化中院提出一次性告知要求,对依法应当受理但材料不齐的案件,一次性告知起诉所需材料,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网络传送等方式提交材料。制定《民事案件起诉指南》《民事案件举证指南》等11项诉讼手册免费发放。积极推进网上立案,当事人可随时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程,接收案件信息,在网上缴费、网上提交证据、网上联系法官以及网上开庭。

通化中院还提出“六个马上办,五个当天办”,即查询咨询马上办、诉讼指导马上办、材料审核马上办、交纳费用马上办、司法救助马上办、卷宗移送马上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审核、当天立案、当天扫描、当天移送,兑现让当事人“只跑一次”承诺。

【聚焦】

努力打造“枫桥经验”吉林样板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保障;是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抓手。

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逐步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政治优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大力推进平台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全省法院14997起矛盾纠纷实现诉前化解。

全省法院依托行业调解搭建了医疗、道交、物业等类型化纠纷解决平台,引导当事人根据矛盾纠纷性质和类型选择最适宜解纷途径。积极整合社会力量,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与司法、行政等多部门联合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完善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有机衔接,健全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有效对接。全省法院共建立特邀调解组织497个,特邀调解员1028人,专职调解员408人,调解成功率64.9%。

为激发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全省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依法对调解协议给予司法确认,为人民群众依法实现权益保驾护航。同时,省法院出台多项制度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并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与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联合开展立法调研,提交立法草案建议稿和立法评估报告,推动吉林省尽早出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地方性条例,稳固新时代“枫桥经验”吉林成果。

添智力——全力打造智慧法院升级版

21世纪,信息技术对审判时间、空间的重构,审判流程的重塑,使司法公正呈现出新的实现形式,也使司法责任更加清晰明确,审判管理更加科学精细。

省法院积极拓展电子诉讼应用,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开庭、视频接访工作,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珲春法院“i—法院”、吉林中院“诉讼无忧e中心”等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司法是否公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的切身感受以及社会的整体性评价。省法院坚持以司法公开为驱动,从阳光、便捷、全面的司法服务出发,探索阳光司法新途径,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全新体验,使阳光司法真正走进百姓心中。

省法院依托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全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审判流程信息公开319406件、公开率100%,庭审直播56112场、直播率17.6%,网上公布裁判文书305393份、上网率80.1%,全省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年位居全国前列。

【聚焦】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助推“智慧法院”再升级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是推动网上办案的基础性工作,省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的工作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努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省法院将立案、办案、结案、归档材料集中扫描,随时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并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生成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第一时间同步生成到电子卷宗,利用知识图谱实现电子卷宗分类文件的自动归目;引入OCR识别技术,完成对电子卷宗内容信息的提取、转化和使用,实现了全案信息的回填。

在案件审理环节,根据从卷宗中提取的案件要素,自动向法官推送关联法条、同类已生效文书,通过文书智能编写系统、智能阅卷系统等功能辅助撰写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案件裁判文书初稿,并通过智能校对系统,生成可公开文书,提升法官编写裁判文书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借助电子卷宗智能巡查系统,实时监控各个诉讼环节,自动检查电子卷宗的生成及时性、材料完整性、归目准确性等,切实实现了高效辅助、全程留痕、动态监督,有效促进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有机统一。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编制电子卷宗目录、电子卷宗网上阅卷、法律文书辅助生成、电子卷宗自动归档建设、应用占比均达100%。

【聚焦】

吉林省“道交一体化”微平台上线运行

2018年9月17日,省法院与精友公司合作研发的吉林省“道交一体化”移动微平台上线试运行。10月9日,蛟河市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运用吉林省“道交一体化”微平台成功调解了上线运行以来的第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该起案件当事人白某通过吉林省“道交一体化”微平台就其与翁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蛟河市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提出快速调解的申请。调解员根据白某上传的证据材料,利用该微平台案情沟通、视频调解、辅助生成调解方案等功能,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该微平台设赔付试算、网约案件、视频调解、案情沟通、鉴定咨询、保险咨询、在线答疑、法律法规、案例发布、路况查询、便民服务等功能,实现了平台建设从单纯的电脑客户端模式向电脑客户端与手机客户端并行模式的转换升级。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大部分道交纠纷的咨询、调解等事项。目前,该微平台已在全省63家基层法院上线应用,在线调解案件2742件,调解成功1430件。

【聚焦】

“i-聚能”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案新模式

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具有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珲春市法院把智慧法院建设作为推动法院跨越发展的关键之举,创新打造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案、办公的“i-聚能”新模式。

珲春市法院“i-聚能”模式从卷宗制作源头抓起,以三个24小时机制确保制作效率,即当事人递交材料、送达中心生成材料、审理中材料均在24小时内扫描入库,专人完成、专人验收、多次应用,保证卷宗制作质量。建立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案体系,审判管理方式由传统的靠人管理向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态的网上监管方式转变,由单一管理主体向院长、主管领导、庭长、审管办等复合型主体转变,逐步实现科学化、流程化、精准化的审判管理。目前,珲春市法院所有案件线上办理、所有材料集中扫描保管、所有卷宗统一评查装订、所有档案网上借阅,法官审理案件不再接触纸质卷宗。

珲春市法院“i-聚能”模式实行以来,诉讼案件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10.28%,网上立案率达94.54%,法官事务性工作剥离60%,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7.32%,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约30天。

聚合力——坚决打赢“执行难”决胜仗

执行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于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全省法院坚持“内外聚力”,通过内部整合资源,外部多方联动,实行集团作战、挂图攻坚,持续推进网络查控系统、执行联动体系、联合信用惩戒,让执行“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无处躲藏。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131334件,执结125844件,执行到位金额297.8亿元。对68492人实施失信惩戒,对3147人决定司法拘留,对254人追究刑事责任。

【聚焦】

全国法院第十六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

2018年8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全国法院第十六期“决胜执行难-执行利剑 长春出击”全媒体直播暨媒体记者现场体验活动在长春启动。

直播活动从上午9点开始,持续2.5小时,对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宽城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的4起执行案件和发放执行款现场进行直播,20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直播,在全国法院此前举办的同类直播活动中位列第一。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等50余家新闻媒体参与报道。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总计执行案款395517.8元,执行到位率36.47%,拘传4人,腾迁面积5000平方米。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执行的毛某排除妨碍纠纷案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参评案例。

【聚焦】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2018年,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政府大力支持下,全省构建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11月16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意见》,对全省切实解决执行难,进一步推动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建设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于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政法委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主要职责任务;进一步强化了联动单位与法院网络对接和信息共享,完善网络查控,落实联合惩戒;进一步明确了公检法三机关加强配合、加大对拒执犯罪打击力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调要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明确强化领导推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聚焦】

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2018年9月,省政府拨付财政资金3161万元,专门化解涉民生小标的额执行不能案件。为保障专项资金发放规范有序,省法院制定了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专项救助实施细则,对救助对象、救助条件和救助程序进行规定,通过司法救助资金扶危助困,帮助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庭走出困境。目前,有效解决了1676件涉民生小标的执行不能案件,救助人数近2000人。

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省法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九类涉民生案件为执行重点,切实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依法维护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汇动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再深化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惟其艰难,更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

省法院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制定院长、庭长权责清单,建立信息化全流程监管体系,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贪污贿赂犯罪8个常见罪名证据标准。全面建立简案快审、轻罪快判工作机制,全省基层法院一审民事、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分别提高11.4个、21.2个百分点。全省法院一、二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6.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3%,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2.7天,同比减少5.6天。

【聚焦】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遵循诉讼规律、司法规律、法治规律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由之路。

省法院围绕庭审实质化,严格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积极推进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并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健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对破案经过、证据收集合法性等存在争议的,力促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制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规定(试行)》,推进司法救助数额、程序、资金保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75个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为1186名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同时,省法院联合省司法厅在通化中院、延边州敦化市法院和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

【聚焦】

院庭长一线办案常态化

全省法院院、庭长从“幕后”管理走向“台前”审判,大量优质审判资源回归一线,带头审理案件。

省法院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制定院长、庭长权责清单,建立信息化全流程监管体系,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全面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直接办案占比53.4%。

改革后的审委会同样实现“瘦身”,充分发挥了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分析审判态势、加强类案指导、统一法律适用的职能作用,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司法文件和参考案例47件。

【聚焦】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省法院严格遴选标准和程序,采取“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方式,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基础上,突出对办案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的考察,公平公正选任员额法官。2018年,选任员额法官两批次共383名,全部充实到审判一线办案。

为进一步科学配置全省法院法官员额资源,实现法官员额使用效益最大化,按照以案定人、统筹管理原则,全省法院动态调整员额60名,使人案矛盾比较突出的基层法院人均受案数下降20%左右。

同时,省法院根据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需要,制定了《2018年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内部转聘和社会招聘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等程序,全省法院共招聘文职人员2901名,极大缓解了辅助人员不足压力,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队伍。

增定力——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治党务必从严,猛药方能去疴”。

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总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强化能力提升,努力建设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吉林好人 最美法官”推选活动,72个集体和73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翟树全同志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影响力人物”。

为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司法能力,省法院以基层为重点,精准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共培训法官干警2.4万人次。健全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使用机制,全省法院选派119名法官上派下挂。

【聚焦】

“吸取身边腐败案件教训 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集中教育活动

为深刻吸取张德友、宋利菲等法院系统身边腐败典型案件教训,切实加强吉林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迅速修复政治生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省法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吸取身边腐败案件教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集中教育活动,并将其作为吉林省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的自选动作,统筹推进、上下联动、跟踪督察,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深刻反思、挖根除弊,修复政治环境,涵养政治生态,形成综合效应。

集中教育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查摆剖析、整改提高四个阶段,充分运用张德友等身边腐败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严肃查摆整改,教育引导全省法院党员干部和法官干警进一步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纪律规矩,修复政治生态,公正廉洁司法,为切实做好新时代吉林法院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以修复政治生态、努力争先进位为动力,坚决查处征地拆迁、农业生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纠正立案窗口和办案部门办事推诿、拖拉、效率不高等问题,废止法院内部管理制度267项,修改审判管理制度513项,实现司法改革、扫黑除恶、执行攻坚等重点任务有序开展,“只跑一次”全面推进,审判纪律、办案作风、司法规范有效改进,“六难三案”问题有效解决,全省法院干事创业氛围浓厚,群众满意度显著上升,呈现出公正廉洁司法的新气象。

【聚焦】

“吉林好人·最美法官”先进事迹发布

2018年12月21日,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文明办在“吉林好人发布厅”举行“吉林好人·最美法官”发布活动。王钥、林涛、徐滢、唐万仁、于慧燕、刘洋、张亚卓、刘明晶、郭庆玉、李国华10名同志获得“吉林好人·最美法官”荣誉称号。他们以对党对法律对人民的忠诚,捍卫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以执着的法治信仰与强烈的职业责任感,抒写着奉献的赤诚、传递着法律的温度。

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文明办号召全省上下特别是广大政法干警向他们学习,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聚焦】

抓党建带队建树形象

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法院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为抓手,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组织优化、“头雁”培育、提质增效、品牌带动、先锋引领、智慧党建6大行动25项工作,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基础。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积极组织全省法院开展党建活动,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宣讲比赛,从每个党支部和每位共产党员讲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同时,省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等窗口单位,普遍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示范区”,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一年云卷云舒,一年浓墨重彩。

2018年,全省法院步履铿锵,从立案、诉讼、执行到定纷止争,努力打造了一条司法为民的全程服务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之年,也是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发力之年。全省法院必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更大的毅力和勇气,奋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

 

(来源:中国吉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