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公众号   更新日志   视频教程   购买积分   购买会员   购买记录      
微信新闻
本站新闻
互联网新闻

沈抚:允许事业单位、国企高层次人才兼职兼薪

[ 发表时间:2019-01-25 09:18:04   ]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近日,辽宁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落实《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示范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全面形成,培育形成1-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对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开办企业实现全流程“一站”服务审批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将通过直接取消、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等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探索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承诺制审批,实行容缺受理、先批后审,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新设立企业开办的营业执照领取、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发票领取全流程“一站”服务,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实现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实施意见提出,严禁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内大规模开发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争取对入驻产业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予适当减免,降低沈阳、抚顺两市企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探索组建售电公司。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兼职兼薪

建立柔性引才和交流机制,允许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同时,设立沈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到示范区就业创业,加大省社保基金支持力度,支持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和“双创”示范基地。设立人才专项基金,对特殊人才实行特岗特薪,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鼓励高端人才和特殊人才创办企业。

示范区将建北方健康食品医疗产业园

未来,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将建设辽宁省大数据交易中心和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推进先进计算中心和“大数据产业园”建设;以健康食品、生物治疗、康复辅具与健康养生、智能医疗、“互联网+健康”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建设北方健康食品医疗产业园。

通过物联网感知、平台与大数据的采集与应用,为传统产业智能化提升提供支持;推动能源装备、煤矿安全装备、磁产业、应急装备等产业升级,推进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功能磁性材料产业平台,研究设立磁应用技术研究院,形成全球最新磁应用技术发源地。

优质基础教育学校分校、合作校落户示范区

示范区将建立入区项目负面清单及科学评估论证机制,拒绝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的项目入区;推进海绵城市、生态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为交通、安全、环保、市场监管等管理提供高效联动解决方案,重点发展智慧民政、智慧教育、智慧监管、智慧综治、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慧旅游等,打造全省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样板。

推进省内优质基础教育学校以分校、合作校等形式落户示范区,鼓励开展教育国际合作;引入布局优质医疗资源,创新与省属三甲医院及沈阳、抚顺两市优质医疗资源合作机制。

符合条件的入区企业可获最高3000万元贷款

实施意见提出,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适当浮动“五险一金”比例。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并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企业债券3000万元以上从事高端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非上市的入区企业,示范区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入区企业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公司债券融资5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于完成资产证券化融资2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50万元,2亿元(含)以下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将设立10亿元的担保或风险补偿引导资金,为企业提供无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部分质押贷款等,每户企业最高可获3000万元贷款;设立10亿元的引导基金,与社会基金公司合作建立股权投资基金,对高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每户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

高科技人才在区内购房可获两年每月1500元补贴

对科研机构、高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可在获得奖励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提供购房补贴、优惠租房、薪酬补贴、培训补贴、博士后补贴等。对企业高管、特色人才落户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入区企业员工工会会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对入区企业引进高端科技人才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长期工作合同,在示范区购买住房的,每月补贴1500元,补贴2年;选择租住示范区人才公寓的,2年内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