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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 代购的遭遇了代办证的河北

[ 发表时间:2019-01-10 22:08:20   ]

“大海为啥是蓝色的?二十世纪之前这是一个谜。”新年伊始,在德国留学的侯娜发布了一条奇怪的朋友圈。

这段话下面配着一张不太专业的手绘图,图片里画着五个大小不一的乳霜类化妆品罐子,句子里的“海”“蓝”“之”“谜”四个字被标成了显眼的蓝色。

乍一看有点费解,但眼尖的人很快就明白,这条“谜”一般的朋友圈是在销售美国高端护肤品牌Lamer(海蓝之谜)的产品。

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人们发现,朋友圈里许多代购的画风“突变”。

作为社交平台,微信早已成为各路代购的发家地和主战场,电商法实施后,代购们的各种情绪在这里释放。

有的人提醒不要发和代购有关的关键词和商品图片,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被封号;有的说微信正在启用新的限流和降权政策,发代购的内容只会在朋友圈里选择性的显示;更有代购“无奈”提出要提高价格,或是增加邮费。

虽不知真假,但侯娜小心翼翼效仿起朋友圈的新方法,发了粗略的手绘图,用中英夹杂方式发了一条广告。有的顾客心领神会,主动用英文找侯娜聊天。一个老顾客向她咨询一款排油丸产品,“排oil(油)丸,有甲亢的能不能eat(吃)?”“How many(多少)粒每次?”

也有不少代购很自信。和一些选择将朋友圈设置成三天可见的“灵魂画手”不同,电商法实施后,张贝贝一如既往地更新着朋友圈里的商品信息。

她是个代购圈里的“老司机”了,主营香港和美国代购,平日里会通过朋友圈发布产品,“大部分交易都是通过微信转款完成,一小部分在淘宝店进行交易。”

会不会被封号?怎样才会被封号?没有人能给出准确回答。但侯娜知道,用画图这些办法来应对,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代购群体感到惶恐,是因为电商法中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做出明确规定,过去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商品交易的微商再也不是法外之地。而法律也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所谓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目前最令代购群体困扰的是,他们这类群体究竟要不要去登记。代购们都想把自己从“电子商务经营者”这个范畴里剔除。“小本生意利润微薄,友情代买不算代购,电商法又没有提到微信……”这些都是他们认为自己不在电商法范畴里的理由。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按照电商法的要求,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不需要进行登记。但在社交平台上开展业务的个人代购要不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要依据所从事的代购业务是不是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来界定。

在朱巍看来,如果偶尔出国帮着朋友家人带些东西的算不上真正代购,但像一些在海外的留学生,长期帮国内顾客进行代购和长期以代购为主业的个人肯定就不是零星小额交易,要依法进行登记。而通过目前个人用户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上的交易记录,监管部门其实很容易就能掌握每个人的经营情况。“但零星小额具体指多少金额还需要政府给出进一步解释。”

在电商法实施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针对新法的实施推出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个人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

但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登记机关要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电商法的实施并没有让代购群体都打退堂鼓。有的人想要借此走向正规化,从朋友圈的“小打小闹”变成一个真正个体户,也有人想要借此突破创业瓶颈,寻求一个更广阔更官方的平台。

近日,侯娜回到中国,向当地工商部门提交了个体户营业执照申请。她告诉记者,她所了解到目前针对跨境电商需要在中国和代购地都办理相关执照,像她这样微信上的小代购只需要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还是要继续做代购。”侯娜已经招募到了包括欧洲、美国和韩国等多个国家的买手,为她供货。

在澳洲留学的滕艾也希望能拿到营业执照,这不仅是合规的体现,也能在竞争激烈的代购市场中“脱颖而出”,“越早拿到营业执照就越有优势。”

张贝贝发现,电商法实施前后,有一拨人比代购显得更着急——代办证大军来袭。

去年12月上旬,一位自称自己能够代办营业执照的人就通过微信找到张贝贝,劝她提前“预防”,别对代购生意造成影响。几天以后,这个人又在微信里提醒她,“电商法明年正式实施,过了当天下午就不接单了。”

临近年底,他又两次找到张贝贝,给她推去了一个淘宝皇冠店家与他的聊天记录。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有许多这样的人找到我。”张贝贝决定先到淘宝平台上了解情况再说。

咨询过淘宝等平台后,张贝贝得到的答复是都需要办理手续,待相关规定落地,会第一时间联系卖家进行整改。

目前,许多代购依旧都不清楚的是,营业执照办下来后到底要交多少税。“如果税收过高而营业额并无增长,那代购生意可能也无以为继了。”作为学生代购的一员,滕艾目前一个月能挣3000元人民币,“如果交税太高,那为什么还要干这件事呢?”

同样是澳洲代购,在澳洲读书的伍迪主要靠代购奶粉和保健品赚钱,每个月能赚上万元人民币。

他表示,自己代购的商品都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回中国,邮费里已经包含了关税,所以他并不担心,也完全不打算去办理营业执照。张贝贝觉得,要求所有经营者(除个别行业)都要办理经营资质,需要一个过程。“起码应该在纳税方面针对不同层次的人群进行区分。”

“如果代购的真货越来越少,假货可能会泛滥”,一些代购有着这种担忧,他们觉得此前假货就已经很有套路了,“以前假货商就是用超低价吸引眼球,但随着大家的警惕性越来越高,现在他们会换一种方式,商品包装真假难辨的情况下,价格只比代购的真品价格便宜十几元。”

移民澳大利亚生活的逄博是当地一家货品中间商。他的公司主要把从厂家批发来的奶粉和保健品分销给本地的快递店和礼品店,这些店再将产品卖回中国或者卖给代购。他直观地感受到,2018年下半年,电商法出台的消息直接影响了他客户的进货,这些店家在囤货和销售方面都趋向保守,直接减少了进货量。

逄博决定以后直接和国内的实体店合作,同时他还在和国内的保税仓对接,通过保税仓将商品出口到中国。他认为零散难以监管的代购是无法长久的,“代购是没有办法和这些大平台竞争成本的。”

“微商的严冬可能真的来了”,在朱巍看来,和淘宝上的店铺不同,电商法中对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有着庞大微商的社交平台,如微信、直播平台的责任划分还没有明确说明,“这可能导致社交平台上对代购等微商的从严管理。”朱巍认为,电商法实施后,还有许多细则需要明确,这样才能使不同的主体向着合法合规的路径开展电商业务。

(文中代购者名字均为化名)

实习生 丁敏悦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宁迪 李晨赫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