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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提醒:警惕4种微信诈骗伎俩!河北

[ 发表时间:2019-01-07 14:03:29   ]

如今,微信几乎成为每个人手机里必装的APP,除了社交,它还是常用的支付工具。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会利用微信实施诈骗。日前,省公安厅刑侦局根据2018年全省出现的案情,总结了几种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实施的骗局,揭秘其诈骗伎俩,提醒广大网友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谨防上当受骗。

盗取密码冒充熟人行骗

2018年11月28日,某公司会计小王微信上收到一个好友申请,看到头像是自己老板的照片,微信名字是老板的全名,小王就同意了。

老板说自己预订了一批货物,需要先将定金支付给对方,并向小王推送了一个微信名片,称是对方公司的会计。待小王添加好友后,对方便将与老板的聊天记录发给了小王,称需要交150万元定金。小王在微信上与老板核实,老板同意支付。小王将150万元转账给对方后,接到了老板的电话,问账上为什么会支出150万元,小王这才知道受骗了。

民警揭秘:犯罪分子发送带有木马病毒的链接攻击QQ、微信密码,一旦受害人的手机或电脑中毒,犯罪分子即可侵入其QQ、微信,将其从家人或者单位的群里踢出,拉入全是犯罪分子同伙的群,但这个群成员的头像、昵称都与原来群里的成员一样。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要求受害人转账到指定账户骗取钱财。

微信交友取得信任诈骗

2018年12月3日,省会钟女士报警称被网友骗了25万元。原来,国庆节期间,有个头像是帅哥的人加钟女士的微信,说是交友网站介绍来的。加好友后,对方自称在一家大型网络公司就职,负责开发网上理财产品。

二人在微信联系一阵后,开始交往。11月中旬,对方在微信上说他开发的理财产品没有市场,央求钟女士在网上购买帮他保住饭碗。钟女士登录对方提供的网址购买了2万元的彩票。第二天,对方给钟女士发来截图,显示钟女士的2万元已经升值为2.2万元,并鼓励钟女士继续投资。钟女士先后投入25万元后,发现该网址无法打开,并且已经被对方拉黑。

民警揭秘:犯罪分子通过交友网站查找受害人信息,主动添加好友。待取得信任后,以请求受害人帮助其提高业绩等为由,引导受害人购买理财产品。实际上,犯罪分子会操纵网站后台程序,运营虚假赌博网站,将受害人的钱财骗走。

发布兼职信息设置陷阱

2018年12月7日,省会某高校大二学生小张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条找人做兼职的信息。小张添加其微信后,对方给小张发来一个链接,要求小张购买该商品,并垫付货款100元。小张付款后截图给对方,对方很快将货款及佣金共105元返给了小张。

取得小张信任后,对方要求小张继续购买。第二次,小张垫付150元后,对方称此次是一个连续任务,需购买9次才能完成。小张付款9次后,对方称激活此类型任务需要购买18次。小张发现被骗后报警。

民警揭秘:犯罪分子通过微信群发布招募兼职人员信息,待添加好友后,以网店刷单、支付佣金等为由,要求受害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为取得受害人信任,犯罪分子会很快支付受害人的第一单本金及佣金。从第二单开始,犯罪分子会以卡单、任务需激活等借口要求受害人重复付款。

群主荐股小利诱骗投资

不久前,市民赵先生被微信好友拉入了一个炒股群,群内成员经常称在群主的带领下赚了很多钱,并发布盈利截图,赵先生便添加了群主的微信号。

赵先生按照群主要求下载了炒股软件,投入了5万元购买股票,当天该股大涨。赵先生又投50万元后,该股大跌。而群主及成员都告诉赵先生股票跌涨是正常现象,要求他继续投资。赵先生又投了45万元,但这只股票持续下跌。在赵先生提出卖出股票后,发现该软件已无法打开,微信群也被解散。

民警揭秘:犯罪分子主动将受害人拉入微信群,为其荐股,群内其他成员当托儿,诱骗受害人将资金注入虚假证券交易平台,实际上,资金进入了犯罪分子的私人账户。犯罪分子利用人工操盘涨跌的手段,先让受害人盈利,鼓励其继续投资,再制造亏损的局面骗走受害人资金。(记者尹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