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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罚单”离每个人都不远

[ 发表时间:2018-12-19 10:10:55   ]

12月10日,海东市循化县公安局积石镇派出所对县城某某加油站负责人杨某某开出一张2000元的罚单,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以来,循化县公安局根据该法律规定在循化县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应该说,这也是海东市自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以来开出的第一张反恐罚单。目前,该法已经实施差不多三年了,但很多人仍然觉得这部法律和自己关系不大,但事实上,也有可能稍不留意,我们就会触犯《反恐法》。

5月2日,福建惠安一男子为了好玩在微信群发布一段涉及割头等血腥暴力的视频,惠安警方今年开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首张“反恐罚单”。

11月25日,湖南省双牌县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对辖区内一家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且屡教不改的网吧开出20万元的反恐罚单。

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既是当前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的国际责任。反恐怖主义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机制体制责任、手段措施,是反恐怖工作的基本法。它将为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与保障。

《反恐法》的实施也是为了督促相关部门、行业加强管理。比如旅馆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就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身份证件,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比如寄递业,邮政法则规定了邮件收寄验视制度,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比如网络,对于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持有、宣扬涉恐音视频的,警方将严厉打击。这些措施在原有法律中均有规定,《反恐法》将这些分散于其他法律中的规定予以规范完善,将相关违法行为上升到反恐层面进行惩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无视有关法律,视法律如儿戏,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海东受罚的加油站负责人、福建惠安发暴力视频的男子和湖南受罚的网吧,它们都不是初犯,之所以一错再错,敢于“顶风作案”,无非是侥幸心理作祟,以为我们离反恐很远。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人根本不知道我国已经实施《反恐法》,一再疏于管理、麻痹大意,以致付出惨重代价。

因此,笔者认为,向社会普及《反恐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开展宣传活动,是激发群众主动学习,主动宣传《反恐法》的重要方式,希望通过宣传活动,有更多的群众能够接触《反恐法》,学习《反恐法》,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并结合警方颁布的《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积极发现和举报涉恐线索,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反恐斗争中来,不仅要对恐怖主义威胁心存警惕,更要明白《反恐法》离大家的日常生活并不远。只有知法,守法,才能在维护好社会秩序的同时,不至于稀里糊涂犯了法。(时报评论员 张永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