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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公安局:筑牢生态环境防线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发表时间:2018-12-17 09:46:14   ]

中新网河南新闻12月17日电  今年以来,邓州市公安局坚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了每个所队,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打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让烟花不再绽放

“我知道自己错了,我看到过咱们的烟花禁放、禁售宣传册子,但还是储存销售了烟花,我心甘情愿地接受处罚,以后再也不做这个买卖了。”孙某诚恳地说。

今年2月3日,该局民警在开展烟花爆竹整治过程中,在城乡结合部的一处仓库内当场查获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700余件,对违法行为人孙某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收缴全部非法烟花爆竹。

2月5凌晨,该局在十林镇现场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刘某行政拘留15日,收缴烟花爆竹230多件……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对空气造成极大的污染,还会给人们的身体带来危害,甚至引发火灾等造成诸多社会危害。但是多年来,我们又有过年过节、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时形成的放鞭炮的习俗,如何能快速有效地让烟花爆竹不再燃放?

为了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该局始终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多次召开禁放、限放区域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酒店负责人会议,逐一签订责任书,广泛宣传禁放、限放工作规定;印制宣传彩页40万份,发放至广大居民家中,做到家喻户晓;充分发挥全市公安互联网站和平安邓州官方微博、微信等公安自媒体作用,调动各类媒体资源,多渠道、多角度宣传禁放工作。

同时,坚持常态化节日巡查力度。在重大节假日前,安排专人在城区和周边村镇进行宣传,号召全民参与,共同抵制在禁放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推动禁放工作。

今年以来,该局多次联合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烟花爆竹管理并取得初步成效。

还河湖一碧清水

“我们是南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请立刻将船只停靠到岸边接受检查……”今年2月12日,该局在接到群众报警说裴营乡某砂场有人非法采砂时,立刻出动警力赶赴现场,将非法采砂人陈某抓获并刑事拘留。

扎实推进碧水、蓝天、净土行动,确保邓州河湖美丽,该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建立河道总警长及警长制,全力做好河长制工作;开展了河道基础信息收集,充分了解掌握本级负责的河段及周边区域的基本情况,明确涉水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的具体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并加强水环境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河流水库良好生态。

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涉水违法犯罪线索搜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依法打击在水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该局还采用落实“三个一”制度,加大对河湖的管理,即:派出所、社区(村)两级河道警长每月对所承包的河道开展一次巡查,对河道周边的企业至少开展一次摸排,对生活在河道附近的群众至少开展一次走访。并要求“三个一”工作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形成纸质资料并归档。

在此基础上,该局强化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易发环境污染犯罪活动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排梳理线索90余条;并与检察、法院、农业、环保、质检、水利等业务部门加强沟通,统一证据认定标准,确保办案质量。

截止目前,该局共计办理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政拘留44人、收缴非法烟花1590件;办理涉及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70件;共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起,刑拘4人;在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中,共侦办破坏环境类刑事立案3起,刑拘3人;环境类行政案件22起,行政拘留22人。(王祎 齐国占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