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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警总队开展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 发表时间:2018-11-29 09:31:39   ]

为深入推进全省冬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安全行动”,严防农村面包车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维护农村地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即日起至2019年1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面包车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行动期间,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行动主要针对车籍地在乡镇以下或者长期行驶在县级以下道路上的面包车,排查整改一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农村面包车等安全隐患,力争各地农村面包车检验率达到97%以上或至少提高5个百分点;报废率达到95%以上或至少提高10个百分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农村面包车录入率达到60%以上。查处一批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涉牌涉证、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未及时办理转入手续、非法改装、车窗玻璃违法贴膜,以及“三超一疲”、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黑校车”违法运营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面包车通行秩序,努力减少因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健全完善农村车辆基础信息。一进村屯。发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进村入户、进单位开展调查,对辖区面包车做到见人见车,与农村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和车主信息全部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动员面包车车主、驾驶人安装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全面准确掌握面包车和驾驶人的基础信息。二上路面。深入景区、园区、场区、矿区、林区以及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摸排,清理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对长期在本辖区运行的外地号牌面包车,纳入日常管理,实施有效源头管控。三进企业。对有3辆以上面包车的个人及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驾校、乡镇企业等单位,以及从事农村客运、载客外出劳务等用途面包车,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通过各种方式采集的农村车辆和车主等相关信息必须全部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狠抓车辆源头管理。一严把检验关。重点检查车辆座椅、安全带以及是否喷涂核载提示、举报电话等,发现农村面包车非法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发现面包车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不透明和带有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的,以及车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不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检验。二严查报废车。对于逾期未报废面包车,要根据车辆登记信息逐车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车辆仍在外运行或下落不明的,要逐一查询车辆行驶轨迹,锁定车辆位置,组织力量现场查缴。三加强配合协作。逾期未报废面包车运行地交管部门要积极协助车辆属地交管部门开展查找、收缴工作。

狠抓路面管控力度。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可以自动预警近三年被查处过超员、非法改装的农村面包车,各地充分发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和交警执法站作用,在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入口加强对面包车的管控力度,加大对高危风险车辆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发现面包车遮阳膜颜色深、从车外不能看清车内情况的,要进行口头教育,责令驾驶人按照标准进行改正。发现面包车超员的,严格依法处罚并纠正,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员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面包车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积极开展劝导活动。各地在大整治期间全面启动辖区劝导站,合理安排劝导时间,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检查、劝导、制止面包车超员、违法载客。要在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增设劝导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驻站守点,确保劝导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交警大队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加大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推动和支持劝导员工作,与大劝导活动形成合力。

加强宣传教育警示。一加强预警提示。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对未检验、未报废以及违法未处理较多等隐患车车主开展“一对一”提示警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农忙出行、降雪天气出行、夜间出行等安全提示,切实提高宣传提示的实效性。二加强曝光力度。每月曝光本地区发生的农村面包车违法典型案例和事故案例,并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途径广泛传播,讲危害、讲后果、讲责任,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三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公安交管部门微博微信,发动群众举报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来源:中国吉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