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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可按10万元以上处罚

[ 发表时间:2018-11-19 10:03:40   ]

年终岁尾,各种虚假违法广告有所抬头,对一些老人、学生以及弱势群体有很大的欺骗性。11月16日,我市部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网络平台经营者代表签署了承诺书,承诺加强行业自律,抵制违法广告。这是记者从在市工商局召开的全市四季度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会议暨媒体通报会上了解到的。会议还通报了全市三季度广告监测情况。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已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以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比的重要内容。接下来,各相关成员单位将密切配合,加强行政指导,约谈违法媒体,加强对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的整治力度,斩断虚假违法广告利益链。继续把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供”“专供”、教育、金融投资理财、低俗不良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格监管电视购物广告,严厉查处医疗养生、健康资讯节(栏)目、医药资讯专版以及购物短片等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此外,新型广告载体的出现,也对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本市也将加强对新型广告载体的监管,包括博客、微信、贴吧、BBS等,特别是可自主使用并二次开发的小程序等。在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没有广告费用的,一律按广告法规定的上限即10万元以上处罚。在企业号上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在无法确定相关责任时,一律认定既是广告主又是广告发布者,双重处罚。 井惠群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齐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