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洪亮担任持人。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邱宝昌会长致辞,电子商务法历时五载出台,这部法律有很多亮点。一部法律在正式立法后,只有能够正确的实施,才能达到其立法的重要目的。《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开启了电子商务法治的新局面。该法既有创新、富有智慧的条款,也有包含争议、观点不一的规定,立法效果还需要在电子商务实践中检验。
对于《电子商务法》,邱宝昌会长认为以下十个方面需要引起注意:
1、处罚不止二百万,垄断可罚数亿元;
2、不分平台皆适用,经营微商需规范;
3、先行赔偿无规定,法律衔接有空隙;
4、数据泄露应正视,信息保护须强化;
5、主体划分不全面,支付、物流不可缺;
6、恶意“挑担”趋厉害,“另有约定”待商榷;
7、相应责任难理清,司法适用易混乱;
8、网上拍卖有条件,线上线下要平等;
9、法律引用似不妥,立法技术待提高;
10、信息公示应准确,保障消费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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