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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郊区加强区乡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践

[ 发表时间:2018-10-12 17:09:21   ]

“金秋清有韵,高月朗无云。”又是一年收获季,长治郊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在探索实践中不断规范区乡人大工作,使中央、省、市、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在长治郊区落地生根,结出硕果,开创了区乡人大工作新局面。

坚持党的领导 点亮区乡人大工作“指路灯”

区乡人大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百姓,如何激活这个“神经末梢”,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促进和保障区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长治郊区区委召开了首次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区乡人大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规范,为新时期郊区区乡人大工作点亮了“指路灯”。

夯实基础工作 发挥乡镇人大“大作用”

为保障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郊区区委为各乡镇人大分别配备了1到2名专职工作人员,充实了乡镇人大工作力量。

郊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郊区人大常委会包联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领导带领委室抓点带面,对重点工作连续监督,跟踪问效。每个月都要对各乡镇人大进行一次“月考”——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例会,“考场”设在各乡镇、街道,“考题”是上月工作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答题人”是区人大机关各委室主任、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阅卷人”是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阅卷方式”是领导进行点评,掌握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进度与存在的问题,再列出“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给乡镇(街道)人大压担子,让他们明确该干什么,该怎么干,使乡镇(街道)人大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区乡人大工作良性互动,形成合力。

各乡镇、街道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成立了26个代表活动小组,每月组织本组代表开展一次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立深入代表小组帮助指导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使代表的睿智之言、务实之策,成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更科学更接地气的“风向标”和“助力器”。

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紧扣党委中心工作,选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城中村改造、“四好农村公路”、荒山造林等事关本乡镇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还组织代表对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或驻地区属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工作评议;对乡镇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开展述职评议,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每半年召开一次乡镇人代会。去年以来,郊区人大认真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乡镇人代会的工作要求,创新会议内容,使乡镇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人代会上除政府、人大主席团向代表作报告外,结合群众关心的民生工作,还增加了乡镇财政、民政、教育、社保、卫生等专项工作报告。代表们认真审议、积极讨论,踊跃发言,有力地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进阵地建设 搭建代表履职“大平台”

为使代表练好履职“基本功”,郊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长治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记载“六有”标准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了21个“人大代表之家”和8个“人大代表活动室”,做到了代表阵地建设全覆盖。落实了区人大代表每人每年1500元、乡镇人大代表每人每年700元的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代表履职搭建出“大平台”,力促代表更“想为”。

区乡两级代表按就近方便的原则划分成立了26个代表小组,民主推选了代表小组长,建立和完善了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代表视察调研、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廉洁自律等“六项制度”。设立规范了代表小组活动、议案建议、接待选民、代表述职、履职考核等“五项记录簿”。统一了人大代表花名册和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督促代表认真兑现“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促进代表在维护群众利益上积极作为、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争当表率,力促代表更“有为”。

出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采取走访、约见、电话、微信、网络、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主动与代表每年至少联系1-2次,并于当年的12月10日前将联系代表的情况和代表意见书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方面改变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工作作风,促进了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基层代表反映意见的渠道,力促代表更“能为”。

强化监督实效 念好履职用权“紧箍咒”

郊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突出监督重点,创新方法机制,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对权利运行进行约束和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推进依法治区,成立了专业化、专职化的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

为给人民选出敢担当、善作为的好干部,重新修定完善了《长治市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启动了对拟任人员任前询问程序,一个个一针见血的问题,督促着任命干部树立公仆意,“为官有为”;制定了《长治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后监督暂行办法》,对人大任命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年终承诺、年底测评,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利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做到“为官有畏”。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每一件都承载着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为使代表议案建议办出实效,郊区人大常委会由领导带队,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满意度测评的方法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提出议案建议的领衔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了督办,大大提高了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

一路走来,郊区人大工常委会深知使命在肩,他们勠力同心聚合力,稳中求进开新局,让人大工作“最后一公里”焕发出新生机,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增添了勃勃生机,必将为新形势下推动郊区经济社会发展谱写出新的篇章!(许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