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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发布12315维权数据统计报告

[ 发表时间:2018-10-09 12:30:19   ]

近日,长春市工商局发布2018年第3季度12315维权数据统计分析报告。2018年第3季度,市工商局12315平台全口径接收各类咨询、投诉、举报信息17101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29万元。

其中通过12315热线接收咨询、投诉、举报信息15280件,含咨询9943件,占总受话量的65.07%;投诉4567件,占总受话量的29.89%;举报770件,占总受话量的5.04%。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接到各类投诉、举报信息共1821件,其中投诉1504件,占信息总量的82.59%;举报317件,占信息总量的17.41%。

交通工具位居商品类投诉榜首

第3季度,市工商局消费者申诉投诉审理分局12315平台共接收咨询类信息9943件,其中非工商系统咨询类信息3647件、工商系统咨询类信息4794件,消费维权知识1502件。从咨询范围来看,涉及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以下简称工商业务)的咨询4794件,占咨询总量的48.21%。其中服务消费监管2250件,位居榜首;涉及非工商业务的咨询3647件,约占咨询总量的36.68%。主要涉及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税务、质监、公安等其他职能部门业务范围。

第3季度,市工商局消费者申诉投诉审理分局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信息4567件,其中商品类1872件,占信息总量的40.99%,服务类2695件,占信息总量的59.01%。

从商品类投诉情况看:排在前5位的是交通工具365件、家用电器233件、家居用品189件、服装鞋帽139件、房屋135件,这5大类商品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56.68%。

从服务类投诉情况看: 排在前5位的是销售服务1064件、电信服务496件、专业技术服务165件、互联网及相关服务160件、餐饮和住宿服务121件,这5大类服务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74.43%。

第3季度,市工商局消费者申诉投诉审理分局12315平台共接收举报信息770件,其中商品类404件,占举报总量的52.47%;服务类366件,占举报总量的47.53%。

商品类举报名列前3名的依次为:食品75件、保健品42件,其他商品39件。

服务类举报名列前3名的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83件、销售服务63件,其他服务44件。

提车时应注意查看车辆配置

交通工具类投诉365件,位居商品类投诉第1位。投诉聚焦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汽车机械故障,包括发动机故障、油箱漏油、密封不严、开关失灵、空调不制冷等问题;二是定金约定不明确或商家违约时不退还定金,交车时不能提供车辆合格证等;三是4S店加价售车,售车时搭售保险和强制在4S店维修保养等问题。

消费提示:购车时,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所预订的车型、配置、颜色、购车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等内容,注明违约责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购车合同》,如发现涉嫌“霸王”条款,要敢于直接提出。对于商家涉嫌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举报;提车时,应仔细查看经销商提交的车辆是否与所购车辆各种配置一样,并查看车辆是否有损伤或是有二次喷漆迹象,同时查看是否有随车《车辆合格证》。确保无问题后,再签字交款;三是购车后,要保管好随车的各类凭证,如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证书等。

办理会员卡时应当签署书面合同

销售服务类投诉1064件,位居服务类投诉榜首。投诉聚焦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在商家办理的会员卡,商家违约不退还定金、商家闭店等问题;二是有奖销售,商家以中奖为理由,销售价格高、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消费提示:办理会员卡时,应当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预存金额、有效期、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二是有奖销售时,不要盲目冲动,被中奖冲昏头脑,勿忘索要购物或奖品的相关凭证以备维权使用,尽量选择大型商场及正规品牌店购买贵重物品等。

全国商品类投诉占信息总量84.24%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2018年第3季度接到消费者投诉共1504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267件,占信息总量84.24%;服务类投诉237件,占信息总量15.76%。其中通过互联网平台PC端投诉1128件,占信息总量75%,通过12315微信小程序投诉179件,占信息总量11.90%,通过12315微信公众号投诉25件,占信息总量1.66%,通过12315支付宝小程序投诉15件,占信息总量1%,通过12315APP投诉157件,占信息总量10.44%。

从商品类投诉情况看:排在前5位的是食品类297件,家居用品类189件,烟、酒和饮料类152件,保健品类143件,药品类99件。这5大类商品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69.46%。

从服务类投诉情况看: 排在前5位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31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8件,电信服务27件,互联网服务24件,销售服务17件。这5大类服务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53.59%。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2018年第3季度接到消费者举报共317件,其中商品类举报250件,占信息总量78.86%;服务类举报67件,占信息总量21.14%。其中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PC端举报196件,占信息总量61.83%;通过12315微信小程序举报64件,占信息总量20.19%;通过12315公众号举报11件,占信息总量3.47%;通过支付宝小程序举报3件,占信息总量0.95%;通过12315APP举报43件,占信息总量13.56%。

从商品类举报情况看:排在前3位的是食品类84件,医疗器械类19件,保健品类16件。这3大类商品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47.6%。

从服务类举报情况看:排在前3位的是互联网服务类15件,电信服务类8件,餐饮、住宿服务类7件。这3大类服务占服务类举报总量的44.78%。

 

(来源: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