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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上蔡刑警三中队:打诈扫黑路上续写“最帅油彩”

[ 发表时间:2018-09-12 17:10:42   ]

今年4月,刑警三中队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在与邵店二中教师谈话时得知该校多名女生无故辍学离家出走,并与家人失去联系,侦查中从看似不经意的谈话中预感到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中队长张浩凭着职业的敏锐感在没有接到正式报警的情况下抽空展开秘密调查。经查,失联15岁少女凡某某(上蔡县卧龙办事处人)、失联15岁少女侯某某(上蔡县黄埠镇人)疑似被人控制并强迫卖淫。

而后,张浩带领侦查员甄威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多次到凡某某、侯某某之前所在的学校、村委更进一步了解情况,经工作,摸排到了侯某某的微信及QQ号,张浩主动加侯某某的QQ与侯某某交谈,取得其信任,侯某某将一个自己被殴打的视频转发给张浩,但是侯某某在还没有说出殴打自已的人是谁的情况下又不知缘由的失去联系。抓着这一丝线索,张浩、甄威两位同志前往邵店二中、一中,上蔡四中等学校秘密找学生及老师辨认殴打凡某某的男子是谁,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名叫陈某钱的疑似男子浮出水面,经调取该人的户籍信息辨认,陈某钱确实符合视频中殴打侯某某的男子长相特征,经工作掌握了陈某钱的电话号码,而后侦查员到陈某钱的户籍地邵店派出所寻求支持,户籍内勤唐玟按照该号码给陈某钱打电话以其户籍照片不合格为由,让其到派出所补采信息,陈某钱接到电话后按照侦查员的思路于当天下午到派出所补采信息,张浩、甄威随即将其控制。

经讯问,陈某钱称视频中的人并不是自己,但是自己认识该男子叫丁某磊,邵店乡十里铺村人,并且有丁某磊的电话号码,在掌握该男子相关信息后,侦查员觉得该案件事不宜迟,必须果断处置,根据丁某磊的喜好及与陈某钱的平时关系,侦查员安排陈某钱给丁某磊打电话约其上网,丁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说自己正在上蔡县步行街隆泰宾馆休息。挂完电话张浩立即带队前往上蔡县步行街隆泰宾馆,后在202房间将丁某磊、刘某成、凡某某抓获,丁某磊、刘某成二人当即对控制强迫凡某某多次卖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侦查员把三人带至刑警大队后立即对案件进行深挖,凡某某陈述平时主要固定在西街建设银行西面过道内的足浴店及蔡明园东门对面过道内的蓝天足浴卖淫,并且刘某成、丁某磊上游还有一名外号叫“大炮”的嫌疑人刘某杰在控制。

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组织结构严密,团伙成员成份复杂,之间相互交叉,受害人多为未成年少女,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张浩当即向大队长程险峰汇报,建议当晚及时对卖淫窝点收网。程险峰大队长在请示李纪庚副政委及王双印局长汇报后,亲任总指挥,当晚兵分三路,5月29日凌晨,随着大队长一声令下,三个抓捕组同时行动,一举在上蔡县蓝天足浴、建设银行西面过道内足浴店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杰(男,18岁,外号“大炮”上蔡县邵店镇人)、张某娥(女,45岁,上蔡县西洪镇人)、张某和(男,38岁,上蔡县芦岗办事处人)抓获。当场解救被强迫卖淫人员王某某(女,15岁,上蔡县蔡都办事处人)、姚某某(女,14岁,安徽临泉县人)、曹某某(女,18岁,上蔡县重阳办事处人)、莫某某(女,30岁,广西省来宾县人)等人。

经查,自2018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杰等人通过熟人聊天等方式将受害人拐骗到上蔡县城的犯罪窝点,采用非法拘禁殴打、恐吓、拍裸照等方式强迫她们卖淫,实行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受害人大多为未成年少女,所得收入全部由刘某杰等人支配。因该犯罪团伙作案手段残忍,性质恶劣,上蔡县公安局已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杰、丁某磊因强迫卖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娥、张某因容留卖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王某诺、曹某焕、某芬、王某宾、朱某、王某光等依法被处以五至十日的治安拘留。目前,该案正进一步深挖中。

这些上蔡刑警三中队的打诈扫黑小故事,仅仅是上蔡县公安局工作的一个缩影。他们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日夜兼程露宿风餐;他们为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创造和谐社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顽强拼博、无私奉献,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似一把时刻准备出鞘人利剑捍卫着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