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公众号   更新日志   视频教程   购买积分   购买会员   购买记录      
微信新闻
本站新闻
互联网新闻

玉门市一男子不如实申报财产 被司法拘留15日

[ 发表时间:2018-09-10 15:45:06   ]

中新网甘肃新闻9月10日电 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9月4日,一男子因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义务且不如实报告财产,被玉门市人民法院依法拘留15日。

据悉,2016年1月石某向肖某借款100000元,借款到期后,石某未及时将借款偿还完毕。2017年9月,肖某将石某诉至法院。经审理,石某应向肖某偿还借款34844元、利息2108元,以上共计36592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表,要求石某如实、全面申报个人财产,石某报告其无银行存款,所经营的门店系其妻子所有,自己名下无财产。经玉门市法院干警多方查询发现,石某对微信余额予以隐瞒,对执行立案后支付宝余额12000元的财产情况拒不报告,经多次释明后仍然拒不报告。因石某对自己名下的财产不如实申报,隐瞒真实情况,欺骗法院,情节恶劣,无视法律权威。据此,玉门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石某依法拘留十五日。

法官点评:财产报告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一项重要制度,而长期以来,很多被执行人心存侥幸,逃避、转移个人财产,认为不如实报告财产也没事,法院也不会有什么办法,现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玉门市法院将严格落实财产报告制度,强化对不如实报告财产的打击力度,所有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都必须如实向法院报告其财产及财产变动情况,如有不实,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和后果,要给予罚款、拘留甚至更严厉的处罚。

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应包括: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微信余额、支付宝余额等;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车辆、电器、首饰等动产;到期债权及可得利益(如以他人名义购置的不动产、股票、知识产权等收益);其他财产情况(如保全的状况、期限等)。

在此,提醒那些企图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全面、主动地履行义务,千万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