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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全媒头条】@所有沈阳人!沈阳出台8个政策文件,全都和你的生活相关!

[ 发表时间:2017-08-29 17:11:06   ]

今天出台的《关于坚持和贯彻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选人用人“九重用九不用”的标准。

★ “九重用”

选拔重用政治坚定、对党忠诚的干部。

选拔重用思想解放、改革创新的干部。

选拔重用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的干部。

选拔重用勤政为民、群众认可的干部。

选拔重用埋头干事、潜心创业的干部。

选拔重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

选拔重用诚实守信、一诺千金的干部。

选拔重用光明磊落、坚持原则的干部。

选拔重用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部。

★ “九不用”

坚决不用信念不牢、立场摇摆的干部。

坚决不用墨守成规、固步自封的干部。

坚决不用德才平平、不思进取的干部。

坚决不用脱离群众、官气十足的干部。

坚决不用华而不实、投机钻营的干部。

坚决不用不敢任事、推诿扯皮的干部。

坚决不用弄虚作假、言行不一的干部。

坚决不用拉帮结派、站队划线的干部。

坚决不用以权谋私、纪律松弛的干部。

◆《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

让干部甩开膀子干事、放开手脚创业

面对实际工作中的困难,

尤其是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

一些干部信心不足、精神不振,

少数干部明哲保身、但求无过,

长此以往就会形成

懒政怠政、逃避责任的工作作风

今天正式发布的《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机制,激励和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

意见提出,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完善考核机制,着力选拔“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干部,对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的干部,要予以重用。要坚持“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切实形成“有为者有位、不为者让位”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对有以下七种情形的干部,应该鼓励、表彰、提拔。包括:

① 重实效、求实绩,不搞花架子、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工作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

② 在重大项目引进、产业推进、征地拆迁、拆违控违等重点难点工作中,敢于直面困难、攻坚克难的;

③ 在处理历史遗留等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过程中,敢于拍板、敢于决策取得明显成效的;

④ 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持原则、敢于亮剑,维护公平正义的;

⑤ 在深化改革过程中敢于突破固有观念,大胆尝试、大胆创新的;

⑥ 面对经济发展需求,敢于创造性开展工作,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的;

⑦ 在本职工作中,敢于承担,不推诿、不扯皮的。

◆《沈阳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

出现七种情况 干部可免责

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维护稳定过程中

难免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

出现一些小“错误”

要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就必须对这,小“错误”进行适当地容忍和纠正,今天发布的《沈阳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就明确规定,建立容错纠错的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创新思维和开拓举措!

办法提出

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坚持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明纪律、严守底线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办法明确

党员干部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维护稳定过程中,主观上为公为民,客观上尽职尽责,但工作出现失误,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予追究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① 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

② 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

③ 符合中央大政方针,符合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精神的

④ 经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有相关证实材料的

⑤ 没有为个人和部门谋取私利的

⑥ 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

⑦ 当事人一贯表现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