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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为企业挽损9.56亿 重庆警方再推10条新举措

[ 发表时间:2018-08-29 09:16:01   ]

深化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延伸拓展管理服务方式、改进优化监督管理机制……8月28日,记者从重庆召开的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的基础上,重庆警方再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0条新举措,全力打造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升级版。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结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服务民营经济工作。

一年为企业挽回损失9.56亿元

民营经济日益成为重庆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新创业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2017年8月,重庆市公安局会同多部门,经过认真梳理、反复论证,形成了涉及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行政管理、严打违法犯罪、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保障监督5个方面共30条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

“没想到买车当天就能正式上牌,连车管所都不用跑,实在太方便了!”今年4月,市公安局持续深入推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落地见效,主动让渡权限,推出便民惠企新举措: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经过公安交管部门授牌建立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后,市民可就近办理国产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摩托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及驾驶证补换证等业务。

同时,警方不断探索打防新机制,始终保持对涉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在聚焦安商稳商上注入新动能。尤其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串通招投标、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破获“渝丰”、“鸽牌”系列特大制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案、特大生产销售假冒名牌白酒案等一大批案件。今年以来,共破获相关刑事案件769起,涉案金额14亿余元,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清除了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障碍。

位于重庆南岸的邱云润衫商贸公司遭遇空合同诈骗,企业面临上百万元的损失,经侦民警接警后迅速展开行动,10天内即侦破案件并追回全部损失。“知道被骗的第一时间,我们就报了警,但是心里还是没有底。” 邱云润衫商贸公司副总经理邱云说,“没想到,办案民警真给力,连中午饭都没来得及吃就找我了解情况,随后迅速进行侦查,不到10天就破了案,真的很感谢。”

记者了解到,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受理民营企业咨询求助7万余起,走访企业6.7万余家,上门服务4.56万人次,帮助解决涉企问题6807件,组织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打击整治行动750次,挽回企业损失9.56亿元。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总结推广重庆相关经验做法。

再推10条新举措护航民营经济

据介绍,为了确保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更好适应企业所需、群众所盼,根据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市公安局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的基础上,研究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0条新举措。

这10条新服务举措,有的是原30条有关措施的延伸拓展,有的是依据新的政策法律的增加补充,有的是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的试点创新。内容涉及深化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延伸拓展管理服务方式、改进优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企业周边治安治理、建立风险隐患防范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企业人员职务犯罪、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措施、完善联系企业常态机制、增强服务发展工作实效等方面。

邓恢林表示,全市公安机关要在抓好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见效的基础上,聚焦广大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共性问题,找准点位、精准发力,推动升级版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工作中,要更加注重合法权益保护、生产秩序维护、涉企风险防范、管理服务效能。

会议强调,要抓紧抓好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决不允许以服务企业为名,插手干预市场主体之间正常的经济纠纷;决不允许以安全监管为名,对企业随意停业整改、滥收乱罚、吃拿卡要;决不允许以执法办案为名,对涉案企业的人员和资金财产随意使用拘留、逮捕、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推进会上,来自重庆全市的200名企业家代表实地观看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成果展,现场发放调查问卷,征求企业家意见建议,会后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逐一梳理研究,确保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刘政宁) 

附: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新10条

一、深化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在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再下放一批审批管理权限。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对依法确需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事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标准程序实行清单式管理,由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统一办理。简化旅馆业许可申请材料,申请人不再提交旅馆治安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名册。将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简化车检服务流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远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抽查监督检验情况,提高检验效率,落实检验主体责任。

二、延伸拓展管理服务方式。试点推行窗口单位综合服务,“一站式”办理涉企管理服务事项。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开设微信民生警务平台,整合移动终端智能应用,逐步扩大网上办事范围,方便企业群众直接网上办证办事。建立部分治安要素信息警企共享机制,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相关数据支撑。为企业提供流动人口集中申报暂住登记服务,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提供办证服务。为需要申办员工落户的企业设立单位集体户。在企业推出机动车驾驶人体检、驾驶证补换证服务,实行现场体检、现场办理。对需办理车辆检验、驾驶人考试业务的企业,推行周六预约服务。对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企业人员,推行周六办证服务、“只跑一次”服务。

三、改进优化监督管理机制。执法检查事项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定期公布所有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减少自由裁量权,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跨部门、跨警种的综合执法、联合监管机制,严禁多头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加强企业周边治安治理。在重点企业、企业较集中的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加强巡逻防范,及时处置企业报警求助。推动园区和重点企业周边视频监控建设,优化监控布点,建立完善视频巡逻和安全检查机制,实现对相关区域部位的动态防控。滚动排查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常态开展治安整治,维护企业周边良好治安秩序。

五、建立风险隐患防范机制。加强涉企典型案事例研究,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定期向企业通报涉企案件情况,提出防范建议。研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常见法律问题,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常态开展经济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指导企业加强防范、抵御风险、化解隐患。主动协调、依法打击本地企业品牌在异地受到侵害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损害企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犯罪行为,对社会影响大的涉企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专案侦办、领导跟办。

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涉企矛盾纠纷常态排查机制,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情况掌握、原因分析和问题研究,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提出防范化解工作建议。对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可能出现的各种稳定问题,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及时依法妥善处置。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责任制,建立涉企信访受理登记、交办督办、告知反馈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七、预防企业人员职务犯罪。常态分析企业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研究提出防范对策和工作建议。定期举办服务民营经济“法治讲坛”,对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不同职务岗位的企业人员,定期分类开展法律培训、专题讲座,提高企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在看守所增设“开放日”,开设“警示课堂”,定期组织企业人员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依法严厉打击企业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八、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企业涉案相关人员,不具有逃避阻碍侦查等社会危险性法定情形,可以不拘留的原则上一律不拘留;对企业涉案财物,不具有毁损、隐匿等法定情形,可以不查扣的原则上一律不查扣;对企业涉案资金、金融资产,能够有效监管,可以不冻结的原则上一律不冻结。对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时进行审查,与案件无关的,第一时间解除有关措施。

九、完善联系企业常态机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坚持做到“六个必访”,企业反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走访,企业反映周边存在较为突出的治安交通问题时必须走访,企业内部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必须走访,企业内部突发不稳定事件时必须走访,企业法人和业务技术骨干涉嫌违法犯罪时必须走访,企业提出需要公安机关协调支持的需求时必须走访。

十、增强服务发展工作实效。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坚持做到“六个必办”,对本单位本系统可以直接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安排、及时研究办理;对属于其他警种职责的问题,必须抓紧对接、尽快协调办理;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同解决的问题,必须主动联系、共同会商办理;对超出公安职责的问题,必须告知途径、协调帮助办理;对暂时于法无据、缺乏政策支撑的问题,必须解释说明、引导暂缓办理;对逾越法律红线、突破政策底线的问题,必须法制教育、依法依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