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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9名村官因克扣公益林补偿款或违规收费被问责

[ 发表时间:2018-08-10 11:25:05  作者:尹振亮 王继华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1:25
来源:中新网湖南 作者:尹振亮 王继华 2018年08月10日 11:25

  中新网湖南新闻8月10日电 (通讯员 尹振亮 王继华)针对嘉禾县广发镇忠良村、珠泉镇平田村、石桥镇周家村克扣村民公益林补偿款或违规收取建房审批费等问题,嘉禾县对9名涉事村官进行了党内纪律处分。

  8月10日,笔者从嘉禾县纪委监察委官方微信“嘉禾清风”通报获悉,该县分别对克扣公益林补偿款的广发镇忠良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祥、原村委主任李某保;违规收取建房审批费的珠泉镇平田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军、原村委主任李某红、原党支部委员李某生;克扣公益林补偿款的石桥镇周家村原支部书记周某兵、村委主任周某平等9人给予党内纪律处分。

  今年以来,嘉禾县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保驾护航。嘉禾县纪委监察委通过广泛地调查摸底,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干部在雁过拔毛、扶贫帮困、挪用专项资金、克扣公益林补偿款、收取建房审批费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巡查和监督管理的突破口,加大对“村官”的问责力度。

  该县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并组织监督组常态化深入全县各地排查各类腐败问题线索,使一批动了“歪心”的村组干部受到了纪律处分。

  通报显示,2014年至2016年期间,广发镇忠良村村支两委干部通过本人或其亲属的个人账户领取集体公益林补偿款共98542.5元,其92120元用于支付村务日常开支。2014年至2016年,石桥镇周家村违规将本应发放给村民的公益林补偿款71676.5元截留至村集体,作为村集体收入使用。2011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珠泉镇平田村原支部书记李某军、原村委主任李某红、原支部委员李某生在没有相关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向本村建房户按每户3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共计22200元,用于村集体公务开支。

  通报称,违规克扣的群众资金按规定发放给群众,违规收取的费用按标准退还建房户。

  嘉禾县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和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纪委监察委将始终抓好执纪监督问责,引导乡村干部依法依规行政办事,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问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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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湖南新闻8月10日电 (通讯员 尹振亮 王继华)针对嘉禾县广发镇忠良村、珠泉镇平田村、石桥镇周家村克扣村民公益林补偿款或违规收取建房审批费等问题,嘉禾县对9名涉事村官进行了党内纪律处分。

8月10日,笔者从嘉禾县纪委监察委官方微信“嘉禾清风”通报获悉,该县分别对克扣公益林补偿款的广发镇忠良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祥、原村委主任李某保;违规收取建房审批费的珠泉镇平田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军、原村委主任李某红、原党支部委员李某生;克扣公益林补偿款的石桥镇周家村原支部书记周某兵、村委主任周某平等9人给予党内纪律处分。

今年以来,嘉禾县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保驾护航。嘉禾县纪委监察委通过广泛地调查摸底,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干部在雁过拔毛、扶贫帮困、挪用专项资金、克扣公益林补偿款、收取建房审批费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巡查和监督管理的突破口,加大对“村官”的问责力度。

该县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并组织监督组常态化深入全县各地排查各类腐败问题线索,使一批动了“歪心”的村组干部受到了纪律处分。

通报显示,2014年至2016年期间,广发镇忠良村村支两委干部通过本人或其亲属的个人账户领取集体公益林补偿款共98542.5元,其92120元用于支付村务日常开支。2014年至2016年,石桥镇周家村违规将本应发放给村民的公益林补偿款71676.5元截留至村集体,作为村集体收入使用。2011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珠泉镇平田村原支部书记李某军、原村委主任李某红、原支部委员李某生在没有相关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向本村建房户按每户3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共计22200元,用于村集体公务开支。

通报称,违规克扣的群众资金按规定发放给群众,违规收取的费用按标准退还建房户。

嘉禾县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和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纪委监察委将始终抓好执纪监督问责,引导乡村干部依法依规行政办事,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问责。(完)

【编辑:卢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