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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 发表时间:2018-07-17 14:11:10   ]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农业长远发展。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列为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项执法检查工作。7月16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在我市启动。

此次执法检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重点围绕四个关键环节开展。一是检查农产品生产环节,包括农业投入品(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安全使用情况,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制度的执行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或委托检测情况,农产品生产环境保护与治理情况;二是检查农产品监管环节,包括财政投入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执法情况,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建设情况;三是检查农产品收储运环节,包括农产品收购、储藏、运输环节的监管情况;四是检查农产品流通环节,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情况,超市销售农产品包装、标识(常规标识、转基因标识、检疫标识)、“三品一标”质量标志规范使用情况,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情况。

据了解,从7月下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卷调查,利用人大信息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引导全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调查,并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暗查暗访。8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分为三个小组开展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长达3个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活动,将深入了解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效实施,使农产品尽快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推我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