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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畅通信访渠道 去年网上信访数量占比超七成

[ 发表时间:2018-06-26 10:25:32   ]

6月23日下午,省委书记李锦斌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维稳系列重要指示,研究部署当前信访维稳工作。6月24日,记者专程赴省信访局,了解我省信访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全省信访系统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全省信访形势呈现“总量下降、结构趋优,秩序向好、总体可控”的良好态势。2017年全省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1.7%,多年来首次降到20万件以内,重复信访只占信访总量的12%,为近年来最低。在信访总量持续下降的同时,网上信访占比上升3.5个百分点,占信访总量的七成以上,“网升访降”的信访结构更趋合理。

畅通渠道服务群众 动动手指反映诉求

省信访局研究室主任余疆介绍,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安徽省信访条例》,安徽信访手机APP、全省各级微信信访与省市县三级122个网上投诉平台、省长信箱共同组成了群众网上信访投诉平台矩阵。群众反映信访诉求无须跋山涉水,不仅省去舟车劳顿之苦、节约支出,而且更加高效便捷。

《信访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提出实现“两个规范”,即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信访行为。在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方面,突出强调了畅通信访渠道,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为信访人反映问题提供便利。在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表达诉求渠道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信访信息系统、领导信访接待日、领导下访、社会参与化解纠纷等诉求表达机制。同时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实行“三级终结”制度,将法律责任贯穿于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和办理全过程,确保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信访权利依法行使 法律法规应当遵守

余疆介绍,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方面,《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对通过走访反映问题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推选不超过5人的代表;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也就是应依法逐级走访。同时,《信访条例》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

“在工作中我发现,许多信访人对信访诉求的提出有认识误区,以为信访的方式是没有要求。”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王康阳律师表示,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违法信访的信访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王康阳介绍,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采取走访方式进行信访活动时,不应在国家机关、公共场所聚集,应该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诉求,如果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