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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消防五项举措改进审批流程

[ 发表时间:2018-05-18 13:45:36   ]

近日,沈阳市消防支队推出五项措施,改进放宽了消防审批流程,实现了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高消防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消防审批改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举措一:部分项目“一次不用跑”

五项措施中举措一为取消部分审批项目。实现部分项目“一次不用跑”。也就是说,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小于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三层以下住宅类建筑的建设工程;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库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3000立方米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5000立方米的戊类厂房不需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举措二:下调备案抽查比例

人员密集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80%下调至50%;公众聚集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100%下调至55%;公共娱乐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100%下调至60%;其他场所备案抽查比例由60%下调至20%。

举措三:工业改造“承诺零审批”

如果需要进行审批的项目,实行“先建后备案”,建设单位只需提交严格执行消防设计、施工标准的书面承诺,即可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备案。

举措四:企业网上备案抽查

允许社会单位自行在互联网上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再加盖行政专用章确认。

举措五:简化申报验收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申报消防验收或备案时,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文件需提供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清单和产品序列号,按消防产品清单现场比对一致性,按产品序列号上网比对消防产品检测合格情况。

自2016年以来,沈阳市消防支队着眼服务经济发展全局,率先在全省开展了打造最优环境工作,出台了《打造营商环境工作十条举措》,就已经大力度取消了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投资额3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同时,建立了“重点工程项目会审、重大工程项目联合验收、专项抽查核查”三项机制,全市消防窗口实行全年365天无休办公,采取“简化申报材料、实行绿色通道服务、缩短审批时限、审批预约服务、提前介入服务”等工作举措,为申报单位压缩了审批、隐患整改时间。

2017年再次出台了20条新举措,彰显公安消防部门首当其冲的态度和决心。市政府下发了《破解遗留消防审批难题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大力度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简化申报要件,合并审批项目,实行了“审批关口前移、层级化签批”新机制,支队主要领导深入项目办公,逐一核实现场情况、逐条研究解决措施、逐件制定整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周一动态、每周一简报、每月主要领导现场办公服务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竭尽所能地帮助企业解难事、办实事,有效解决了3000余项历史遗留难题。

最新出台的五项审批措施是沈阳市比照全国最优标准,最大限度地改进审批权限,缩窄审批范围的又一个有力的举措。下一步,沈阳公安消防支队将做好国务院即将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的目标。积极围绕全市“一带五基地、五大区域发展、东山西水、一河两岸”等发展战略布局,对重点项目逐一进行现场服务,保证企业安全顺利发展,自觉在落实“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中当好主力军,打好主动仗,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王效莹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