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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局局长:2018年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

[ 发表时间:2018-05-15 18:14:02   ]

A: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具备交纳入门费、介绍加入、形成上下线多层级团队计酬的特征,即可认定为构成传销。购物高额返利模式并非新事物,在多年前就已出现,万家购物曾打着“消费=存钱=免费”的口号,承诺一定期限内所有购物款均可全额返还,其经营模式涉嫌虚假宣传、虚构交易、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特征。同一时期也有与万家购物经营模式相类似的一些高额返利经营模式,被各地执法机关按照传销或集资诈骗定性查处。

现在在互联网平台、微信平台上出现的一些购物返现消费模式,通常以“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名义,建立并依托网络购物平台和网络会员管理系统发展会员,会员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后,可以得到返利。但有的组织者设置了严重畸高、明显不合理的返利比例或者层层推荐他人加入、复式计提报酬的制度模式,这样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或者传销等违法犯罪。究其实质仍是前些年出现的购物高额返利模式的翻版,只不过依托了互联网这一平台进行运作,换汤不换药。

对此,首先要对其进行准确定性,依据传销或非法集资等行为的构成要件,看是否构成传销或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再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打击处置。对消费者而言,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对此类运作模式明显违背价值规律,要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认清相关平台欺诈本质,自觉抵制参与,勿要贪恋非法获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加大打击力度 提升共治水平

Q: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有哪些解决途径?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有哪些方法?

A: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消费者可以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热线(异地加拔区号)。12315热线繁忙时,也可以拨打12345等统一市政服务热线。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上门、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等形式投诉(举报、咨询)。随着2017年3月15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正式上线运行,消费者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者可通过网页、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多种网络渠道,24小时进行方便快捷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