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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安法院成功实现互联网+交通法庭审判理赔新模式

[ 发表时间:2017-08-18 10:09:13   ]

中新网洛阳8月18日电 近年来,道路的快速建设和车辆的迅猛增加,导致新安县内交通事故纠纷大幅上升,近三年河南省新安县法院收到的交通事故纠纷类案件已达2070起,而且呈连年上升趋势。

这么多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需要“一点多线”来回奔波于公安交警、鉴定机构、保险公司、人民法院之间,纠纷处理的手续依然较为繁琐。

2013年9月新安法院为了减少群众诉累,成立专门的交通事故合议庭,将办公地点设在县交警大队,为当事人能够得到快速调判理赔提供了极大便利,得到社会一致好评。时隔4年,今年7月,新安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合议庭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的要求,超前站位,积极行动,将“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系统应用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使当事人能够在网上进行事故定责、损失确定、司法鉴定、赔偿调解、法院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实现“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便民服务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就是将法院、交警部门以及保险公司三方资源整合到一起,将损失确定、赔偿调解、法院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都搬到了网上。当事故发生并报警后,双方当事人如果未达成和解,可以在线向新安县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可以申请由法院出具司法调确书;如果未达成调解,双方又都同意在线审理,即可发起在线立案诉讼。平台会根据调解阶段由调解员录入的信息自动生成起诉状。输入用户名登录平台,进入网上办案系统“在线审理”,届时身处不同地方的原被告,可以实现与法官在网上实时开庭,而系统内嵌的自动理赔计算器根据法官输入的案件信息自动计算赔偿数额。

“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的推出,公开并统一了裁判标准、纠纷处理的流程,全过程清晰透明,当事人无论选择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还是法院裁判,所依据的标准都是一致的,实现了同案同判,将大大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和当事人过高的预期赔偿要求,使案件处理更加效率化、人性化,同时有效提升了法院工作质效。(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