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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福利”是把双刃剑——浩云专业律师揭秘免费咨询的背后

[ 发表时间:2018-04-24 15:21:46   ]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法治观念越来越强,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注重自身权益保护,但是据观察,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式选择上,有很多人喜欢在网上进行免费咨询,或者先在网上综合比价,然后选择最低价格的去咨询。可能在我国国民的消费观里,律师咨询就应该是免费的,或者说越便宜越好,“知识付费”和我国国情不符。“资本的转换和增值过程中,人的作用始终是第一位的”这句话大多数人是体会不到的。

俗话说的好,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我们就举一个例子,看看免费的(或者说低价的)和收费的(或者说是价格高一点的)差别到底在哪里。

比如:当事人咨询的问题是:“男方经常家暴,女方忍无可忍,在又一次经历了家暴后咨询律师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免费或者低价咨询的答案:可以先协商,协商不了的话就可以起诉的。

收费或者价高咨询的答案:发生家庭暴力过后,必须第一时间报警,事无大小,报警后都会有相应的出警记录的;然后再上医院检查、治疗后会有相应的门诊记录、病历资料连同出警记录等材料,就形成了家庭暴力的证据。根据司法的第三个属性,其结果必须保证民利,也就是说它要对受害的一方有利,这就是产生、整理、收集家暴证据的必要性。

现在问题来了,提供的这两种不同深度的答案对当事人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太大了!

对于第二种提供的咨询,如果起诉前做好了准备工作的,对诉讼就会有非常大的帮助。根据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换句话说,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赔钱。如果起诉之前没有准备好这些证据材料,起诉时再去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就难上加难了,这是就很难要求对方赔偿,这就是直接关乎于当事人利益的区别。还有个问题就是,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的话,法院是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的,否则极有可能认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判决不准予离婚。那么,当事人如果还想离婚的话,就必须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不仅耽误时间,而且还需要再次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更关键是这些程序步骤下来就会把当事人整的心力憔悴,心中那块石头始终掉不下来。

在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免费的或者超低价的法律服务为他们带来了很多好处,但另一方面,要知道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简单的免费咨询是肯定不能立马解决问题的,如果抱着要律师帮你立马解决问题的心态去免费咨询,你想人家律师免费帮你把诉讼文书写好,为你思考完备的诉讼策略,帮你想好证据怎么整理,那就是“空手套白狼”和“诈骗”没什么区别,那是不厚道,而且“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现实中也基本是不可能的,往往要付出别的代价。

央视说苹果的硬件材料才几百块,这个新闻已经成为商界的经典笑话了,原因就在于它忽略了知识产权、技术开发等无形的资产的价值。律师的服务也一样,写文书、整理证据这些都是有形的,但是律师的学术积累和实战经验,这些是无形的,而律师的服务价值中,无形的部分可谓是占据绝大部分。如果当事人真的希望找律师得到专业的意见,而自身又不想花费什么成本的,那是对自身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权益的不负责。

要知道,现在社会,一切都是有成本的。如果你觉得自己好像占了个大便宜,以非常低的价格就找到了律师帮你解决问题,你就要慎重考虑一下,你找的这个律师到底能不能真正的帮你解决问题,还是会给你带来更大的问题。你到底是找到了个能帮你解决问题的律师,还是仅仅找到了一个律师。

比如你想去美容,路边拉你去“免费”体验“超低价优惠”的店你一般是不会选择进的。因为你知道脸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有所损害,就非常严重。你肯定会更相信正规的三甲医院或者专业的医疗美容机构。对于你自身权益来说,选择一家专业律所,找个好律师也是非常重要的,很多案件的关键点把握都只有一次机会,没有好的律师的指导,错过了黄金时机也就错过了胜诉的可能。

我曾遇到过一个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先是不愿意来所面谈,非要加我微信给我传合同图片让我帮她看,我一般是不通过网上给当事人看合同的。因为我觉得如果当事人想得到专业的意见的,至少需要把基本事实和文件资料亲自拿给律师,律师没有看到书面资料的,真的很难凭一面之词就做出判断和出具意见。专业的和有责任心的律师都怕贸然妄下论断给当事人造成麻烦。然后她决定来面谈,但约了时间后,她又不来了,她说她找到了可以在网上免费帮她看合同的。我想一个连律师都不愿见一面的人,连要委托的律师的详细的情况都不愿意了解的人,在维护自身权益这件事上,真的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提到了看合同的问题,下面我就再给大家举个例子作为对比,如图一,是免费或者说价格低一点的律师帮当事人改的合同。图二是付费或者说价格高一点的律师改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