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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危化品、剧毒化学品运输车上路须办通行证

[ 发表时间:2017-08-16 16:45:45   ]

对于危化品运输车和重中型货车的所有人而言,此前持有的相关通行证是否依然有效,是他们所关心的问题之一。昨日(15日),厦门警方也给出明确的答复。

警方表示,8月27日至9月6日期间,厦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原核发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含有效期内)一律暂停使用。

8月27日8时至8月31日24时期间,确需通行的,经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后,由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允许22时至次日5时通行,其他时段禁行。

《通行证》要去哪里办理?如果目的地、始发地或通行线路在思明区、湖里区的车辆,申请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携带齐全申办报材料,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思明、湖里大队窗口办理。如果目的地、始发地或通行线路在岛外四区的车辆,携材料到岛外各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窗口办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通行证。

警方表示,危险化学品车辆所属单位就可提出申请办理《通行证》,《通行证》的有效期限为2017年8月27日8时起至8月31日24时止。

此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办理,按原有法律规定和程序统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办证受理时间和通行证有效期与办理《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证》相同。

已取得货车通行证的重、中型货车,且货车通行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须重新办理,但应按照指定路线(区域)通行。对于本地小型载货汽车(蓝牌),按照原限行规定执行,并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

其他管理措施将会提前公布

警方表示,尽管警方已最大限度让本次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减少对市民生产和生活的影响,但确实会存在一定的不便。因此,厦门警方提前对外发布本次限行消息,便于市民做好相应准备。

警方还表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实行其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届时将提前通过新闻媒体、“厦门警方”、“厦门交警”微博微信、高德地图APP、百度地图APP等及时发布交通服务信息,请市民及时关注,并服从路面交警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记者 陈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