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公众号   更新日志   视频教程   购买积分   购买会员   购买记录      
微信新闻
本站新闻
互联网新闻

吉林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新闻发布会

[ 发表时间:2018-04-11 10:25:48   ]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工商局副局长刘顺昌介绍吉林省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有关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长春财经学院校长金硕、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处长崔益民,他们一并回答了记者提问。香港商报、香港大公报、北方法制报、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吉林网等15家媒体的20余名记者参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杨红军: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的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明确指出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顺昌先生,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我省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长春财经学院校长金硕先生、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处长崔益民先生,他们将一并回答记者提问,请媒体给予充分关注。下面,首先请刘副局长介绍情况。

 

刘顺昌: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省工商局工作、特别是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关注与支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落实国家“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要求,在我省创新开展的一项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旨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目前,“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已列为2018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将通过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评价,逐步把吉林省建设成为全国消费最安全、最舒心的省份之一。下面,我就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有关情况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以发布。

 

一、 强化部门协作,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升维权效能,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更好的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省工商局联合中省直24个部门共同建立了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吉工商联字[2017]13号),将“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纳入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确保我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为贯彻落实好这个意见,省工商局又率先印发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方案》,以指导全系统开展创建活动,并明确以长春和吉林作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各市州局分别选择一至两个县(市或区)作为试点单位,长白山、梅河口、公主岭独立开展试点推进。目前,各市州和省检察院、司法厅、卫计委、旅发委、质监局等部门也先后制定了实施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创建工作已全面推开。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托开展“商品质量提升”“服务领域维权”“品牌消费培育” “食品安全保障”“诚信吉林旅游”“金融安全消费”“公共服务规范”“消费价格放心”8项行动,以城市重点消费区域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为重点,引导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年底前在每个县(市、区)分别创建8个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企业),努力优化消费环境。

 

二、加强数据分析,深入研究和测评我省消费环境

 

消费环境建设是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诚信经营,建设信用吉林,是改善和优化我省经济环境的重要内容;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提高我省消费满意度,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美丽幸福吉林的主要途径。为了客观准确评价我省消费环境,把握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满意度变化趋势,跟踪监测市场主体的诚信经营和营商环境,为我省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提高居民消费质量,优化消费环境提供政策借鉴,省工商局会同长春财经学院,成立了《吉林省消费环境评价研究》课题组,启动全省消费环境评价研究工作,并将其作为“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开展消费环境指数研究,旨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省消费环境状况,努力实现消费者对安全无忧、诚信无欺、便利无碍、维权无阻消费环境的憧憬与期待,通过采集和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中涉及的消费环境大数据,让数据给全省消费环境“精准画像”,借以找出问题,弥补差距。我们以国家统计部门宏观数据为基础,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维权数据为依据,并结合现场发放的14000余份调查问卷,从消费安全环境、消费诚信环境、消费维权环境以及消费者基本满意度四个维度设计指标,充分反映全省和9市州及梅河口、公主岭地区消费环境状况。通过数据分析研判,我省消费环境综合指数为71.76分,其中,消费安全指数68.51分、消费诚信指数73.95分、消费维权指数73.38分、消费者基本满意度指数73.36分,消费环境整体较好。9市州测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是:吉林市76.55分,通化市76.49分,长春市73.75分,四平市73.47分,延边州72.87分,松原市71.50分,白城市67.66分,辽源市67.26分,白山市64.98分。另外,我们对扩权强县试点市梅河口和公主岭也进行了调查研究,得分分别为78.21和74.76分,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但限于地域环境、人文环境、执法环境等因素,为了体现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没有与9市州一同排名。以上测评结果我们将通报给当地政府。

 

据了解,在东北三省我们是首家开展消费环境研究的省份,从全国看也是前5家。通过消费环境的调查研究,我省消费环境总指数较高,消费环境整体较好,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如从我省消费总体水平可以看出,农村和城镇居民消费水平逐年增加,并且在精神层面的消费亦逐年增加,各个指标均呈持续上升趋势,发展势头良好,但城乡之间有一定差距,农村居民整体水平仍有待提高;再如从消费环境指数分类方面来看,消费安全环境整体满意度较差,以68.51分居于末位,而消费诚信环境类指数、消费维权环境类指数、消费者基本满意度类指数均在70分以上,整体情况较好,由此可见,消费者对消费安全环境非常重视,消费安全环境尚有较大发展空间。我们将针对不同问题,制定和推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措施,不断优化我省消费环境,为促进消费营商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三、突出创建主题,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品牌

 

为营造浓厚的“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氛围,凸显吉林创建特色,省工商局于今年2月12日,在吉林日报、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城市晚报等省内主流平面媒体、中国吉林网、吉和网、红盾网站等网络媒体以及吉林工商微信公众号、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号等数十家网站媒体刊登《关于征集“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官方标识的公告》,广泛征集“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官方标识(LOGO)。截止3月5日,共收到来自浙江、广东、上海等16个省市102人次创作设计的166幅作品。这次征集的作品范围较广、质量较高,涉及各个行业、各个阶层人士广泛参与,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和宣传效果。

 

3月9日,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到省内标识设计领域知名度较高的五位专家组成评委会,组织召开了“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官方标识征集作品评审会。按照凡是与其它省市标识雷同的,有模仿、抄袭、侵权嫌疑的一律不用;标识设计要体现地域和行业特点,凸现吉林特色,做到主题鲜明;标识设计要求原创性强、辨识度高、易于识别、便于制作,具有较强的视觉表现力三项评审原则,通过初审、复审、终审,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作品2件,三等奖作品3件。其中,一等奖作品的寓意是:以“爱心”与“一双呵护之手”为创意主元素,图案中心由四个“吉”字构成,并融入心形,从而体现处处放心的理念,以及“吉林”地域文化特征,彰显出“放心消费在吉林”的主题内涵。现将一等奖作品作为“放心消费在吉林”官方标识,正式予以公布(出示标识样本),并从即日起在全省正式启用。

 

谢谢大家!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还有长春财经学院的领导愿意继续回答大家的提问。

 

杨红军:

 

感谢刘副局长。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1、吉林日报:我是吉林日报记者,请问金硕校长,这次全省消费环境指数研究测评工作由长春财经学院承担,学校在此项工作做出哪些安排、遵循哪些原则保证测评工作高质量完成的?

 

金硕: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省工商局对长春财经学院的信任。2017年6月,受省工商局委托,我校承担了《吉林省消费环境评价》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主管科研的副校长负责此项工作,依托学校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中心》,汇集了统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专家学者,成立了《吉林省消费环境评价研究》项目组,成立了由近百名学生组成的调查队。

 

测评时课题组遵循了以下四个原则:一是科学。科学的设计我省消费环境指数指标体系,充分的实地调研,采用科学方法测算,保证测评结果的科学性。二是客观。调查问卷和录入的信息统一由监督员管理,保证数据信息真实反映消费者的评价和意愿表达。三是全面。将全省9个市州、梅河口和公主岭的主城区和农村全部纳入测评范围,样本覆盖了所有地区,可以全面反映我省消费环境。四是独立。长春财经学院组成的《我省消费环境测评》项目组作为第三方机构,承担全省消费环测评工作后,按照各市州消费环境实际调查情况,独立开展测评活动,实事求是对全省各市州的消费环境进行评估。在上述四项基本原则指导下,项目组高质量的完成我省消费环评测评工作。长春财经学院作为地方院校,将一直不遗余力的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富民强省、市场繁荣提供服务。

 

2、吉林电视台:我是吉林电视台记者,请问崔处长,长春市作为省会城市全省排名第三,那么长春的消费环境与排名第一的吉林和排名第二的通化还存在哪些差距?

 

崔益民:长春作为省会城市在9个市州中排名第三,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长春市在消费场所安全、服务质量建设、基础设施投入和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表现的都比较好。作为省会城市,长春消费群体大,高知人群多,投诉量大,监管力度大难度也大。通过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长春的消费安全、诚信、维权和基本满意度指数在全省分别排在第3、第5、第6和第3位,按照指标体系测算综合排名第三。据了解,南京作为江苏省会,在江苏13个设区市中排名也仅为第七。所以,省会城市与其他城市存在的差距是相对的。

 

3、新文化报:我是新文化报记者,请问金校长,消费环境指数研究的准确程度取决于测评数据和样本的来源,请您介绍一下我省消费环境测评的数据来源和各地样本选择?

 

金硕:消费环境测评数据来源与测评指标对数据要求密切相关。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层次性、有效性以及数据可获得性原则,我省消费环境指标体系的构建经历了初步建立、试调查、指标体系调整、指标体系确定四个环节,最终确定的指标体系由三个层级构成:一级指标为吉林省消费环境指数;二级指标包括四个方面:消费安全环境、消费诚信环境、消费维权环境和消费者基本满意度;三级指标共37个。

 

根据指标体系需要,本次测评数据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省工商局和各市州12315监测平台数据,二是实地调查问卷。为了保证测评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课题组多次到省及各市州的市场管理部门收集12315监测数据。同时,根据我省行政区划,按照11个地区的人口数量与消费水平,并遵循统计学的要求确定各个地区的样本数量。调查区域包括我省9个市州和2个扩权强县试点市的主城区和农村,调查点设在各地区消费者较密集的热门商圈、文体中心、社区医院、农村集市以及地区特色消费项目等公共场所。

 

消费环境测评采用现场拦截访问、小组访谈、深度访谈多种方式相结合,调查引导员在现场对答题者进行答疑和监督,问卷填答当场完成。历经4个月调查,共发放问卷14400份,收回有效问卷11743份,问卷有效回收率81.55%。对定量调查进行补充。在大样本量下对我省消费环境调查分析,保证了测评的全面性和科学性。通过消费环境的调查研究,摸清了我省各地区消费环境具体情况,为促进我省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的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发挥了长春财经学院为地方政府及各个部门提供优质咨询服务的作用。

 

4、香港大公报:大公报记者提问,刚才公布的“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官方标识,请介绍一下今后将如何应用?

 

崔益民:“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官方标识,作为我省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标志,将应用于创建活动的始终。我们将向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及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印发通知,明确创建活动官方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各地统一、规范使用。今后,创建活动官方标识将广泛应用于创建商户、企业、街区、商圈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呈现立体化宣传效果。我们还将其作为基本要素,进行“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宣传画和公益广告宣传片的制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激发广大经营者的创建热情,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5、香港商报:请问刘顺昌副局长,开展我省消费环境指数研究的意义,对优化我省消费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有哪些推动作用?

 

刘顺昌: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消费,安全舒心的消费环境,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基本需要,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开展消费环境指数研究,通过对消费者满意度的测评,有利于推动《“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贯彻落实,找准工作抓手;有利于提升全社会对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整合社会各界力量促进消费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给,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从而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杨红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

 

(来源:新闻发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