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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湖北 湖北新闻网 在汉买房办证这些事你都清楚吗?这里有权威解答

[ 发表时间:2018-02-12 11:09:00   ]

2017年是我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第一年。过去一年来,我市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144.05万本,武汉市国土规划局、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局按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对不动产登记进行全面“提速”,并开展了一系列便民措施,获得了广泛好评。

日前,为进一步宣传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法规,市不动产登记局相关部门对市民关心的办证问题给予了权威解答。

提高效率 市民可‘刷脸’自助打证

问:我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经历了哪些“大事件”?

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是国家实施的一些重大改革。按照国家对这一改革的部署,我市各区至2016年6月底完成了改革目标,房屋、土地、林权等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发证。改革实施以来,我们在不动产登记基础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制度建设、规范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在提高登记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为了便民利民,不断改革创新,做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探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按照“三办”改革要求,分类压缩登记审核环节,精简登记申报资料,压缩登记时限,制定了《武汉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将登记时限由国家法定的30个工作日分类压缩至即办即取、1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

开通微信落宗,推广档案前置扫描、推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申请,实现登记信息“刷脸”查询和“刷脸”自助打证,开通银行自助服务终端,实现银行抵押登记收件网上办,研究推出绿色通道制度、上门服务制度等特色服务。

为减少不动产交易登记过程中多次排队、重复提交资料等问题,各区政务中心组织整合了不动产交易、登记窗口,大力推进“一网受理、一窗办结”。

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综合考评机制,组织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密承诺书,针对有的网站和中介推出收取办证“加急费”问题,及时向社会发布《告市民朋友书》,公布不动产登记政风行风监督电话,向社会聘请12名不动产登记行风政风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

办证要及时 落袋为安才放心

问: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和以前办理“两证”有何不同?

通俗地说,改革之前,市民朋友买房子后,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要办“两证”。改革之后,“两证”合一叫做“《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说,市民朋友现在买了房子只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这个“不动产证”就可以了。

问:房屋过户时,可以直接持土地和房产“两证”交易过户吗?

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市民朋友原来已经取得的土地、房产“两证”继续有效。如果这个房屋进行了买卖,市民朋友持原来的“两证”来申请这个房屋的交易登记,我们给买房人办理的就是改革后的“不动产证”。

问:有市民认为,签订了购房合同,办证不用那么急,是这样吗?

签订购房合同后,建议及时办证。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才有效。在实践中,房屋交易登记办证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如果不及时申请办证,时间久了,可能出现开发商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办证资料遗失、卖方失联等情况,到时候会给登记办证带来障碍,甚至导致无法办证问题。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如果买方不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仍登记在卖方名下,可能会因卖方的一些原因,带来房屋被抵押、查封等风险隐患。另外,如果卖方不及时过户,那么卖方名下仍有该套房屋登记信息,也会影响卖方的购房资格。

有些房屋无法办证 市民购买要慎重

问:购买新建商品房如何办证?

新建商品房登记有两个环节。第一步,新建商品房建成后,要由开发商来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将建成的房屋办理至开发商名下。第二步,购房人再与开发商一起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将房屋办理至购房人名下。

开发商办理首次登记时,应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竣工的材料以及房屋测绘成果等材料。购房人办证时,应当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税费缴清证明等材料。

问:买卖二手房如何办证?

二手房买卖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原来的“两证”)、房屋买卖合同、税费缴清证明等材料。

问:贷款购房如何办证?

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时,还应该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与银行共同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贷款结清后,购房人和银行应及时持贷款结清证明等资料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问:有哪些房屋是无法办证,买房时要特别慎重的?

合法建造的房屋可以依法登记办证。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是不能办证的:存在违法建设、欠缴税费、权属争议等情况,或者尚未完成规划验收、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此外,要特别提醒市民“小产权房”也不能办证。

办证最快只需一天 不存在加急代办费

问:买卖房屋反悔了,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吗?

申请登记事项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前,买卖双方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登记申请受理凭证等资料,可以共同申请撤回登记申请。但是单方申请是不予受理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也是不能撤回不动产登记申请的。

问:不动产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加急办理要收费吗?

办理不动产登记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为便民提效,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已实现7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部分事项可即办即取或1个工作日办结。同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我市在各不动产登记窗口均有应急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在此提醒市民朋友注意,我市在登记办证过程中,除了按照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之外,不存在额外收取不动产登记加急费业务,也不接受各种有偿的加急托请,希望市民朋友不要轻信有偿“加急代办”。

问:据说有的地方已经发现了假的不动产证,市民如何辨别不动产权证书真伪?

目前我市在市民之家及各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都设置了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机,房屋买卖双方可共同至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助查询机上验证证书真伪,还可以查询抵押、查封等信息。还可以登录武汉市不动产登记网(http://whrer.wpl.gov.cn)、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

问:有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办证会有什么后果?

申请人要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刘虹 郭艳)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