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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男子刚出狱又带家人诈骗"致富" 五兄妹获刑

[ 发表时间:2018-01-18 08:48:04   ]

南国都市报1月17日讯(记者梁振文)“我在网上应聘打字员没想到遭遇了诈骗。随后,由于维权心切,在网上搜索‘网络公安’,又遇到了骗子。”日前,家住福建省仙游县的郑女士报警称,在网上遭遇到兼职诈骗后,她便在网上寻找所谓的“网络公安”维权,随后有一名自称为陈警官的人和他联系,称能够帮她追索被诈骗的钱款。

“在博取我的信任后,他们便让我在ATM机上按照他们的提示进行操作,结果我银行卡里头的12498元人民币就这样被转到了一个用户名为郑瑞晓的工商银行卡内。”郑女士说。

其实,假冒“陈警官”的便是儋州市电信诈骗分子孙某位等5兄妹,当儋州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将其抓获时,诈骗郑女士所得赃款早已被花光。

据孙某位供述,2015年2月他刑满释放后,他便回到村子找来身边最可靠的亲人孙某贤、孙某根、孙某球、孙某平,以及“三妹”让他们与其一同冒充网警实施诈骗。

孙某位说,他们共同出资1500元购买了三个电话号码,并在百度知道留下客服号码,自称自己为网络警察,如果群众遭遇到网络诈骗,他们能第一时间的为群众维权。

“当被害人被骗,并拨打他们在网上预留的电话后。他们便以帮助追回钱为由,骗对方转账。”办案民警说,他们还会让被害人向某微信、支付宝进行转账,然后又谎称微信、支付宝不到账为由进一步对被害人实施诈骗。

孙某位说,“三妹”是他找来专门替他们取款的,她会拿走诈骗赃款总数的10%,为了多骗钱款,他还会对其他的同伙称“三妹”需要的手续费为12%,以此多赚2%的赃款。

“据其他犯罪同伙的供述,他们用于作案的银行卡都是孙某位所提供的。”办案民警说,据犯罪嫌疑人供述,除了作案用的银行卡外,其他的作案工具都是由他们自行准备的,统一通过互联网非法购买手机号码。

除了打电话,孙某位等兄妹5人还通过QQ号联系受害者,充当网络警察,来骗受害人的钱财。“我们一般是自己做自己的,有时候我们也互相帮忙接听客服电话,如果是叫别人帮忙,骗到钱就要分给对方一半。另外就是我们平时吃饭、买水、买烟的钱都是大家一起出,如果当天谁骗到的钱多,谁就多出点钱,然后交给孙某平去买菜来煮。”孙某位说。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孙某位早在2008年11月17日就因诈骗被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5年7月30日刑满释放,没想到却不思悔改,还带领自家兄妹一同实施电信诈骗。

截止到孙氏5兄妹实施诈骗被抓,一个多月共骗得人民币5万余元,诈骗金额较大。最终,孙某位获刑五年三个月;孙某平获刑四年六个月;孙某贤获刑四年;孙某根获徒刑四年;孙某球获刑二年四个月。

据悉,目前“三妹”正在追逃当中。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