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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骑股东出资2650万换30亿押金

[ 发表时间:2017-12-27 09:32:29   ]

昨日,辽宁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以互联网租赁单车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举行专题研讨会,与会20余位专家就共享经济中消费者巨额押金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探讨。

数据显示,今年8月至今,辽宁受理线上3632起共享单车押金无法退还投诉,沈阳市消协、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投诉量更大。

目前,全国有70家共享单车经营企业,6家因资金链断裂产生押金难退问题,金额超过10亿元。有报告称,国内共享单车押金数额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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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受理

在线投诉

3632起

酷骑辽宁致信省消协:

已离职 无法协调退押金事宜

昨日,省消协秘书长唐少博介绍酷骑单车在辽宁的投诉情况,今年8月至今,省消协、省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通过辽宁消费维权网、全国12315网络投诉平台已受理3634件消费者对互联网租赁单车服务的投诉,其中3632件投诉单车押金无法退还。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沈阳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投诉数量比这还要大。

8月28日,省消协、省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会同沈阳市消协到位于沈阳市铁西区的酷骑公司辽宁分公司进行调查。酷骑公司辽宁分公司承诺:经省、市消协和省、市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分转的消费者退款投诉,酷骑公司72小时内解决。“然而,国庆节后不久,酷骑公司辽宁分公司工作人员给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发来邮件,通报他们已从酷骑公司离职,不能再协调处理押金退还事宜。”唐少博称。

酷骑

内幕

酷骑辩称

四大原因

导致

运营艰难

酷骑公司注册地址在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通州万达广场),注册时间为2016年11月。公司注册股东2人:张夫芝认缴出资8亿元,认缴时限2023年,实缴出资2650万元;毕言认缴出资2亿元,认缴时限2023年,实缴出资0元。

酷骑公司在国内60个城市投放租赁单车140万辆,每辆单车成本约400元,累计投入9亿多。今年6月,酷骑公司投放高档黄金单车以吸引大量消费者注册,一个月内新增用户700万。酷骑公司称全国累计注册用户1600多万,持有用户押金30亿,3亿多消费者押金用以购买单车。

今年7月,酷骑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消费者退还押金要求迟迟得不到答复,负面影响不断扩大,以至于每天有三四万消费者要求退还押金。酷骑公司每退还消费者一笔押金,需要支付退款渠道手续费一元多,每月支付退款渠道手续费超过百万元。不久,酷骑公司的微信和支付宝退款通道关闭,线上退款无法进行,大量消费者聚集酷骑公司北京总部要求退款。

北京市通州区消费者协会调查通报,截至11月22日,酷骑公司还有149万用户押金没有退还,相当于还有4.44亿元押金没退。

酷骑认为,公司运营出现问题,主要原因有四方面:

一是资金和运营原因。公司将用户押金用于生产、经营、维护,用户集中抽回押金,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

二是受负面报道影响。国内新闻媒体频频报道公司押金问题,引发大量用户集中退款;

三是合作伙伴问题。微信、支付宝退款通道被关闭,部分资金无法使用,更加剧了媒体负面报道和用户退款挤兑;

四是同行业对手的不正当竞争。

消费者诉讼成本与298元不成比例

酷骑押金问题的消费维权难有成效

酷骑事件爆发后,部分消费者提出省消费者协会能否对酷骑公司提起公益诉讼。对此,唐少博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酷骑公司侵害对象是特定的,是那些已交纳押金的消费者,属于私益诉讼,酷骑公司不退还押金是合同不履行问题,不符合公益诉讼条件。

如果消费者起诉酷骑公司不退还押金,诉讼事项非常简单,但诉讼成本与298元主张不成比例。

在酷骑公司不退押金事件中,唐少博坦陈消费维权难有成效。“在酷骑公司资不抵债情况下,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酷骑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消费者作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酷骑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对酷骑公司破产诉讼有管辖权的,是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假如酷骑公司被申请破产,涉及酷骑公司的债务诉讼,只能向北京市通州区法院提起。法院受理酷骑公司破产申请后,消费者针对公司两位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可以申请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两位股东个人资产如果不足以偿还酷骑公司负债,破产清算对于消费者就没有意义。”

专家支招

如何规避巨额共享押金风险?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共享经济、共享消费,还是被消费者广泛接受的互联网租赁服务,都是新兴经济模式的初级阶段,政府必须在监管、准入制度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强维权惩治,否则共享经济、共享消费遭到破坏,消费者权益受损,社会诚信也将受到重创。

观点1:政府监管 禁押金挪用

与会人士认为,在共享经济初级阶段,仅靠市场调解、企业自律,很难让新兴经济模式走入健康发展轨道。在这个时期,政府部门的引导、服务和规范至关重要。

辽宁省网信办网管处调研员倪健奎:共享经济的焦点问题是押金问题,在资金监管上政府不能缺位。

省消协唐少博:要健康发展互联网租赁服务、共享经济、共享消费,当务之急是要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层面明确主管部门,明确具体的服务和监管职责。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处长姜辉:政府监管应该监管共享经济运营企业具体行为,明确押金的权属,不允许挪用,企业运营应该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取得运营资金。

观点2:禁止以共享名义玩金融概念

普通的市场经营活动,经营者需承担市场风险。经营不善,市场主体承担经济损失。而互联网租赁服务和共享经济活动是利用互联网手段将离散的、闲置的社会资产或公众资金整合归集,一旦出现市场风险或经营不善,后果往往由资产或资金所有人承担。与会专家认为,对开展互联网租赁服务和共享经济活动的企业,要设立适度的门槛,要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例如注册资本金数额、实缴比例和实缴期限要有限制。

辽宁省旅游委产业发展处副处长谢中华:酷骑事件应该引发相关部门反思,最应该反思的就是准入制问题。共享经济理念很好,也能够切实满足百姓需求,关键在于很多共享经济的运营者并不想做实体,而是在玩手法、玩金融概念,最终让消费者权益受损,让政府信誉受损。

观点3:巨额资金必须引入第三方监管

与会者认为,经营者对消费者收取的押金、预付金要有管控措施。多家互联网租赁单车公司陷入经营困局,根本原因就是经营者的盈利点都没有放在单车租赁收费上,而是放在吸纳巨额押金、预付金上,放在资本市场上。

省网信办网管处调研员倪健奎:共享经济资金必须引用第三方监管,以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同时,针对有些地区综合治理部门在清理乱停滥放共享单车中出现的有诸多争议做法,政府职能部门要转变观念,从人们的需求与新经济发展的角度探讨相应的管理方法。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魏晓东:巨额押金必须实行第三方监管,如果让如此巨额的钱睡大觉显然是一种浪费,政府部门要执行“信息披露监管”的义务。

观点4:引入信用担保 实现风险隔离

如何防控消费者在押金问题上的权益受损?

大连医科大学副教授荣振华:对共享经济的押金,消费者要用信用担保。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海瑶:共享经济对消费者是有益的,对社会也是有益的,应该加以扶植。但是押金存在基金池内,一旦产生了金融就意味着风险,因此,在共享经济中应引用信用方式做担保,以此解决押金安全的焦点问题。

辽宁大学法学院王帅:用信用经济解决陌生人间的租赁关系,以此将风险隔离开,解决互联网共享经济中的核心问题。

观点5:授权各级消协代替消费者维权

省消协唐少博称,酷骑公司漠视消费者权益,践踏社会诚信,引发社会矛盾,对共享经济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建议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相关省市消费者协会以代理人身份得到消费者授权,从债权人名义,对长期和恶意拖欠消费者押金的互联网租赁单车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要求酷骑公司两位股东履行未完全履行的出资义务。如果两位股东个人资产不足9.735亿,就让股东和公司负责人进入失信黑名单,让他们今后生活中处处受限。“消费者协会维权措施,一定要让侵权违法者付出成本,要让有关人员受到震慑,并且付出高昂代价。”

编辑:王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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